8月10日上午9時,菏澤市東明縣的張某某駕駛白色小型轎車借道超越前方電動三輪車時不慎撞壞陳某某駕駛的白色轎車左側反光鏡,雙方發生爭議,報警要求勘查現場。菏澤市東明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下派到焦園鄉輔警顏閆暉、李喜來迅速趕赴現場,耐心調解,根據交通法規很快平息了這起因交通事故發生的糾紛。
輔警正在勘察現場
據了解,張某某駕駛白色小型轎車沿東明縣轄區黃河大堤上由北向南行駛至焦園鄉大李莊黃河大堤路口處時借道超越前方電動三輪車,不慎撞壞陳某某駕駛由南向北正常靠右行駛中白色轎車左側反光鏡。陳某某想去4s店維修轎車的反光鏡,張某某擔心去4s店修理轎車費用高不同意,因此雙方發生爭議,報警要求勘查現場。
輔警進行現場調解
接到報警后,閆顏輝、李喜來火速趕到現場,拍照取證,詢問雙方當事人有關情況,尋找目擊證人證言,核實此次交通事故相關信息。最終認定此次交通事故是由張某某借道超車時,沒有注意觀察對向來車情況而發生的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在借道超車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借道超車者應負事故全部責任。
經過兩名交通輔警耐心細致的調解,賠償金額雙方滿意,兩人握手言和,當場簽訂協調書,以后雙方互不追究責任,避免了一場即將吵架打罵事件,受到圍觀群眾好評。
雙方簽署協調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