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2月28日電(記者毛一竹、呂誠成)記者近日從在廣州舉行的第二屆全國技術調查官制度研討會上獲悉,為解決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中的技術事實查明和認定難題,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探索技術調查官制度。自制度建立以來,技術調查官參與了該院44.9%的發明專利案件辦理,涉及華為、格力、蘋果、三星等多家知名企業。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規定,明確審理技術類知識產權案件的人民法院將施行技術調查官制度。今年上半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進一步明確了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類別和范圍,涉案技術爭議屬于爭議焦點的發明、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涉及計算機軟件代碼比對等案件,要求技術調查官必須參與訴訟活動提供協助。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技術調查室主任鄒享球介紹,目前,該法院采取的是“技術調查官+技術顧問+咨詢專家”模式。通過法院在編的技術調查官,化解三分之二的技術問題;技術顧問以其獨特專業優勢參與其余技術問題;對特別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方才引入專家咨詢。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在會上發布了技術調查十大案例,對審判過程中的技術調查方法、技術認定規則理解等焦點問題做出詳細評述,案件涵蓋了計算機、化工、機械等多個專業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