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8日電(記者劉奕湛)記者18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自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廣西、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15個省(區)將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實現全國全覆蓋。
據介紹,為進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聯網+交管服務”水平,公安部部署在全國分兩批推廣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以及相關行業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自2020年4月25日起,第一批16個省份已推行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共向2220萬新辦登記、檢驗業務的車主發放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向1.53億輛檢驗有效期內的在用車輛推送了檢驗標志電子憑證。
推行檢驗標志電子化,通過全國統一的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發放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將更加便利群眾企業申領、出示和使用:機動車所有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交管12123”手機APP申領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屬于6年內的免檢車輛,可以直接在網上申領檢驗標志電子憑證;檢驗標志電子憑證分為在線出示、離線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種出示方式,便利機動車所有人或駕駛人在不同場景應用;執法查驗時,已領取檢驗標志電子憑證的車輛,不需要再粘貼紙質標志,交通民警在執法管理中將通過執法PDA核查車輛檢驗狀況。
目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組織升級信息系統,開展業務培訓,部署各地做好實施準備,確保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化全面順利推行。下一步,將加大交通違法異地處理、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網上查詢交通事故處理進度結果等試點新措施的推廣力度,及時總結經驗,加快全面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