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針對《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教育部答復,“《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學校教學應依法使用規范漢字,但在中小學經典閱讀和書法教育中,會涉及繁體字教育有關內容。”
消息一出,漢字簡繁之爭再起波瀾。有人視繁體字為古代文明之傳承,批簡體字有隔斷文化之誤;有人激贊簡體字優美實用,嫌繁體字“臃腫”難寫。
日前,針對《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進行繁體字識讀教育的提案》,教育部答復,“《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明確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學校教學應依法使用規范漢字,但在中小學經典閱讀和書法教育中,會涉及繁體字教育有關內容。”
消息一出,漢字簡繁之爭再起波瀾。有人視繁體字為古代文明之傳承,批簡體字有隔斷文化之誤;有人激贊簡體字優美實用,嫌繁體字“臃腫”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