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國際兒童節來臨之際,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昨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云南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情況,并公布9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妥善審理“控輟保學”案件
近年來,云南各級法院依法保護適齡兒童受教育權,妥善審理“控輟保學”案件,僅2019年就幫助1046名輟學兒童重返校園。
“家長不讓適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行為,不但背離法定監護人職責,也違反了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云南省高院刑五庭庭長楊曉婭說。
云南省高院副院長李雪松介紹,“控輟保學”對于脫貧攻堅、阻斷貧困代際相傳具有重要意義。早在2017年11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蘭坪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和某某等五名家長(法定監護人)沒有履行好監護人法定義務,致子女中途輟學的案件。這是云南法院審理的首例當地基層組織作為教育公益訴訟原告的“控輟保學”案件。以此為契機,全省法院發揮審判機關優勢,大力開展以案釋法,如昭通市魯甸縣法院集中巡回審理11件“控輟保學”案,有1700余人旁聽庭審,引導群眾主動配合政府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未成年人司法保障工作有章可循
李雪松介紹,早在1992年,云南省高院就設立了“少年法庭指導小組”,全面指導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近年來,全省法院不斷創新工作方式,確保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取得實效。
2015年至2019年,云南全省法院共審結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2萬余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9000余件。這些案件的審理,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也有效預防了未成年人犯罪。
2016年11月22日,云南高院與省婦聯聯合發布《云南省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實施辦法》,之后的2017年至2019年,全省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98件。人身安全保護令已經成為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對未成年造成傷害的有效措施。
云南法院首創未成年人司法項目,2017年5月,未成年人司法項目在全省129個縣市區全面實施。
全省各級法院與公安、檢察、教育等職能部門聯動,建立并完善未成年人保護聯動機制,制定了《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等規章制度,使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有章可循。
典型案例
1
2018年11月,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陽縣13歲的張某某在就讀六年級期間離開學校,沒有再返校繼續學習。當地鎮政府于2019年10月30日向張某某之母王某某下達了《責令送被監護人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責令其在當年11月5日前送張某某返校接受義務教育。后王某某仍未將張某某送返學校,鎮政府于是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主持下,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某于2019年11月13日送張某某返校繼續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典型案例
2
未成年人朱某某父母離異,后母親去世,就跟隨外公羅某某(法定監護人)在外地生活。2019年當地鄉政府先后作出并送達《學生復學通知書》《責令送被監護人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責令羅某某于2019年4月16日前送朱某某到校完成義務教育。因羅某某逾期不履行該義務,鄉政府于2019年4月17日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羅某某送朱某某到校接受義務教育,并處以罰款500元,催告后羅某某始終未履行。鄉政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經審理認為,鄉政府給予的行政處罰程序合法、結果適當,羅某某逾期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該處罰決定已發生法律效力,裁定準予強制執行鄉政府行政處罰決定。(記者 辛亞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