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教育部等八部門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意見》強調,各地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教育質量觀,不得以中高考成績或升學率片面評價學校、校長和教師,堅決克服“唯升學”“唯分數”的傾向。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介紹,在增強學校辦學內生動力方面,針對“激勵不夠”的問題,《意見》提出“四個強化”。首先是強化評價導向作用。提出建立健全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學校辦學質量評價體系,強化過程性和發展性評價,更加注重評價學校提高辦學質量的實際成效,并作為對學校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對校長教師實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據。
其次是強化校內激勵作用。提出學校要從五個方面構建完善的教師激勵體系。一是注重精神榮譽激勵,積極開展優秀教師、教學能手、師德標兵和優秀教學團隊等評選活動;二是強化專業發展激勵,鼓勵和保障教師參加培訓、教研等學術研究活動,促進教師專業成長;三是完善崗位晉升激勵,切實落實教師崗位職責,把師德表現和教育教學實績作為崗位晉升的重要依據;四是健全績效工資激勵,完善學校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向教育教學實績突出的一線教師和班主任傾斜;五是突出關心愛護激勵,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文關懷,增強教師職業榮譽感和幸福感。
第三是強化學校文化引領作用。提出一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大力構建積極向上、奮發有為、團結和諧、富有特色的學校文化,凝聚廣大師生的價值追求和共同愿景;二要加強學校綠化、美化和人文環境建設,深入開展校園文化活動,增強學校文化對師生的感染力凝聚力。
第四是強化優質學校帶動作用。提出深入推進學校辦學機制改革,帶動薄弱學校提高管理水平,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對發揮帶動輻射作用突出的學校,給予政策支持和獎勵。主要有三方面舉措。一是完善集團化辦學機制,以優質學校為牽引,加大場地設施資源和優質課程教學資源的統籌力度,幫扶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提高辦學水平。二是完善學區治理體系,科學規劃學校布局,合理劃分學區范圍,統籌學區資源,促進學區內學校多樣特色、優質均衡發展。三是加快推進基礎教育信息化,積極開發優質學校名師網絡課程、專遞課堂資源,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