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9日電 據《歐洲時報》28日報道,就意大利音樂制作人安東尼亞尼(Fabiano Antoniani)選擇在瑞士安樂死一案,意大利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如果一個人因承受“難以忍受的痛苦” 而想要結束生命時,他人協助其死亡并不構成犯罪。
資料圖:當地時間2011年1月25日,法國巴黎的盧森堡公園前,法國人類生存聯盟成員罩著白布躺在大街上,抗議安樂死合法化法案。
據報道,2014年6月13日,安東尼亞尼在回家路上車子失控,撞上了另一輛車。這一事故導致其失明。此外,由于脊髓損傷,他的胳膊與腿都無法活動,并且需要外界協助才能進食。
安東尼亞尼表示,車禍使他陷入了一個“身心痛苦”的世界。由于在意大利無法獲得安樂死的權利,他最終選擇在瑞士的一家安樂死診所結束自己的生命。2017年2月27日,年僅40歲的安東尼亞尼在瑞士一家名為“尊嚴”的機構去世。
隨后,協助并陪同他前往瑞士的安樂死支持者卡帕托(Marco Cappato)被控協助自殺, 一旦指控成立,他將面臨最高12年的監禁。
2019年9月25日,意大利最高法院裁定:如果一個人因承受“難以忍受的痛苦” 而想要結束生命時,他人協助其死亡并不構成犯罪。
對于法庭判決,安東尼亞尼的前女友瓦萊里婭(Valeria Imbrogno)表示,“安東尼亞尼的身體成為了一個籠子,而他在那座監獄里住了兩年零九個月。”她指出:“如果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想要在家中死去,而別人對此說‘不'是非常不公平的。”
卡帕托在推文中寫道:“委員會已經做出決定;那些與安東尼亞尼境遇相同的人有權獲得協助。”
據報道,意大利憲法法院表示,安樂死應該在國家法律允許的特定情況下使用,例如不可逆轉的病情造成“病人認為無法承受的身心痛苦”。在發生安東尼亞尼的案件之后,法院正在重新審議協助死亡的問題,以及有關結束生命的法律框架。
此外,意大利議會近日將對法院的裁定進行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