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片:丹麥空軍F-16戰機為執行《開放天空條約》任務的俄安-30偵察機護航。(丹麥空軍官網)
參考消息網12月18日報道 外媒稱,《開放天空條約》軍事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則是提高透明度和互信,但近年來各國正在采取越來越多的防御性態度或排斥態度,這使該條約的效力面臨風險。
西班牙皇家埃爾卡諾研究所網站12月16日發表了拉克爾·豪爾赫-里卡特的題為《國際空軍合作:信任和透明?》的文章,稱今年10月,美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民主黨人埃利奧特·恩格爾致信美國國家安全顧問羅伯特·奧布賴恩,表達了對特朗普或將決定退出《開放天空條約》的深切關注。美政府迅速作出反應,否認當前退出這一協議的意圖。盡管如此,這場風波仍引發了分析人士和決策者對相關合作現狀的反思和回顧。
文章指出,《開放天空條約》于1992年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簽署,2002年生效。條約規定,簽約國之間可以對對方領土進行非武裝的空中偵察,以檢查其執行國際軍控條約的情況,增強軍事透明度。與其他旨在減少現有庫存或限制國家軍事能力的條約不同,《開放天空條約》旨在通過有助于建立軍事信任的措施,使軍事活動具有更大開放性和透明度,從而加強互信和安全。為了推廣這些原則,該條約授權使用配備有圖像記錄裝置和傳感器的非武裝飛機進行偵察飛行。
文章稱,盡管這一全球首個多邊空中觀察制度的初衷是出于善意,但由于一些原因,該條約受到了來自很多條約推動方的批評。首先,存在對機上設備可靠性的猜忌。條約確定了所需設備的類型,但并不要求各國報告可以改進此類設備的新的內部組件。
文章認為,美國和俄羅斯之間的緊張局勢升級也影響了該條約的實施。
文章稱,當前商業衛星獲得圖像的比較優勢是另一個質疑該條約有效性的論點。從技術角度來看,在某些情況下,商用衛星能以較低的成本獲得相同的結果。
不過,該條約還考慮到了應對新挑戰的機遇和新的應用。條約協商委員會強調,這種軍事合作將推動沖突的解決。可以考慮的另一種選擇是將《開放天空條約》的實施擴展到其他領域,例如通過空中監視和獲得的圖像保護環境。此外,還有人討論利用該條約來遏制或打擊跨國威脅。
文章稱,這種軍事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則是提高透明度和互信。一旦各國同意遵守,則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違反,除非存在飛行安全風險。然而,近年來的經驗告訴我們,各國正在采取越來越多的防御性態度或排斥態度,這使該條約的效力面臨風險,甚至使全球安全局勢中的互信岌岌可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