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韓媒報道,韓國“親信干政”案重審的第二次庭審于18日在首爾高等法院進行,法院駁回崔順實申請傳喚樸槿惠等人出庭作證的申請。
當地時間18日下午,首爾高等法院刑事6部召開了“親信干政”案崔順實和前青瓦臺政策調整首席安鐘范(音譯)的重審第二次公審,法院決定,不采納崔順實的證人申請。
在當天的審判中,裁判部駁回了所有的申請表示,“對被告人方面申請的4名證人進行了探討,但決定不予采納”。報道稱,可能是法院方面判斷認為,崔順實方面的要求不包括在審理范圍之內。
10月30日,該案件發回重審后的第一次公審上,崔順實方面申請傳喚樸槿惠、自己的女兒鄭宥拉、前三星電子社長樸商鎮和JTBC社長孫石熙等,作為證人出庭作證。崔順實方面稱,崔順實和樸槿惠之間沒有“共謀”關系,缺乏說明的機會。
另外,法院表示,將于2020年1月22日下午,進行該案的終審判決。
2019年8月29日,韓國大法院在崔順實的上訴審中表示,維持二審大部分判決,但認為部分強迫等嫌疑為無罪,將案件移交回了首爾高等法院。。
此前,在一審中,崔順實被判決有期徒刑20年,罰款180億韓元,追繳金逾72億韓元。二審判決中,判處崔順實有期徒刑20年,處罰金200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