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首爾12月10日電 (記者 曾鼐)韓國國會10日通過《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法修正案》,將成立一個獨立于檢方的新機構調查高級官員腐敗等。
多年來,韓國檢方屢遭詬病“權力過大”。根據韓國法律,檢察廳隸屬法務部,但實際運作中,擁有絕對獨立性,壟斷調查權、公訴權等;警察辦案也須通過檢方審查。
文在寅政府自上臺后,主張推進檢察改革,成立獨立于檢方的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簡稱公調處)是改革核心之一。去年底,韓國國會通過《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法》,今年修訂該法案。
10日下午,國會通過《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法修正案》,對公調處檢察官的年限資格、任期進行調整等。這意味著,公調處將進入實際啟動階段。
公調處調查對象包括總統、國會議員、大法院院長、總理等高級公職人員;對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公調處可以直接起訴。法案規定,總統和總統府青瓦臺不能干涉公調處工作。
據青瓦臺消息,韓國總統文在寅10日下午表示,公調處曾被無限期推遲成立,感到非常遺憾。他稱,公調處成立“雖然有些晚,但現在能兌現承諾,感觸頗深”。
文在寅表示,設立公調處的意義在于,形成權力機關間的制衡,保證司法公正等。他稱,希望其余程序順利進行,爭取于2021年正式成立公調處。
公調處的設立引發輿論爭議。韓國大檢察廳曾公開表達反對立場。在野黨批評執政黨是“立法暴舉”,質疑公調處無法保持中立,只能發揮青瓦臺下屬機構的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