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歷城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孔令成等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一審宣判。2014年底,歷城區唐冶街道章靈丘一村、二村、三村的土地被國家征收用于開發建設。被告人孔令成、王廣文(已判刑)得知后,糾集時任章靈丘三個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的王道元及耿紀泉、趙中軍、劉玉軍、黃志強、張學忠(以上五人均已被判刑)共8人共謀訂立合伙協議,合力承攬施工章靈丘片區所有土石方工程。8人共謀商定,章靈丘片區的土石方工程如被他人承攬,就以土地補償款未到位的名義組織村民阻撓施工,迫使發包方將工程發包給其八人。
自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上述8人多次組織工程所涉村的村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建筑施工隊伍股東等人,糾集帶領相關村里年老體弱的村民以靜坐、圍堵機械、辱罵、恐嚇等暴力、威脅手段阻撓施工,強迫土石方工程施工單位退出施工經營活動,逐步形成了以孔令成、王廣文為首要分子,王道元、耿紀泉、趙中軍、劉玉軍、黃志強、張學忠為重要成員,錢鳳振、錢風凱及部分村民小組長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通過多次組織實施強迫交易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了當地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歷城法院對被告人孔令成、王道元、錢鳳振、錢風凱以強迫交易罪,判處四年三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并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