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8月28日電(記者鄔慧穎)近日,江西省殘聯、省人社廳等15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扶持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為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提供了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提出,若殘疾人創辦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600萬元。
為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實施意見明確,殘疾人自主創業,若從事個體經營,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5萬元;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的殘疾人創業,可申請20萬元以內的創業擔保貸款;殘疾人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則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90萬元。
在提供創業補貼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且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殘疾人;在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穩定經營1年以上的在校殘疾生和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并已領取《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殘疾生,可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此外,在畢業學年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殘疾及貧困殘疾人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1000元;參加就業培訓并取得職業資格證的城鄉貧困殘疾勞動力,可申請一次性求職補貼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