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9月1日電(記者趙久龍、朱國亮)記者從江蘇省司法廳獲悉,江蘇試點法律援助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農村“五保”對象等15類人員不需提供特殊身份證明和經濟困難證明,可直接獲得法律援助。
據了解,15類人員包括農村“五保”對象、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供養的人員、無固定生活來源的重度殘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領取設區市及縣總工會發放的特困證職工、依靠撫恤金生活的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成員、接受政府臨時救濟人員、申請人因民事訴訟獲得人民法院司法救助的人員、一年內因經濟困難申請并獲得法律援助的人員、見義勇為人員等。
據介紹,江蘇各地司法部門在辦理試點項目時,告知申請人相關內容并提供告知文書,申請人選擇采用告知承諾代替提交證明材料的,填寫承諾文書并簽字或蓋章確認后,視為申請人已向司法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