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9月2日電 (任重)綜合成都發布消息,9月1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將執行新政策,首次在提取額度中增加月額度限制。據悉,在職工提供租房備案憑證的情況下,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的,職工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34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6萬元;職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268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3.2萬元。
職工未提供租房備案憑證的情況下,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8400元,職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68萬元。
合租方面,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個自然年度內,該套住房累計租賃提取總額不超過3.2萬元。自然年度是指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