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濟南市發布市公安局起草的《濟南市公安局關于嚴厲打擊機動車“飆車”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嚴厲打擊機動車“飆車”以及非法改、拼裝機動車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嚴禁駕駛摩托車或其他機動車進行“飆車”等嚴重擾亂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為。一石激起千層浪,許多網友留言對此提出疑問,其中就有不少網友提出,去年濟南市出臺優化營商環境舉措,繞城高速以內城區不再抓拍超速,現在又提出超速50%以上吊銷駕照。這兩者沖突不?到底該如何是從?11日,濟南交警支隊針對這些問題給出了權威答復。
1.《通告》是否對機動車行駛作出限速規定?是否與濟南交警優化營商環境舉措中關于道路通行速度的有關規定沖突?
答:本《通告》是針對機動車“飆車”而并非針對機動車行駛速度出臺的,通告中規定,駕駛機動車輛在道路上“飆車”(這是前提),如果同時又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濟南交警優化營商環境舉措中關于道路通行速度的有關規定保持不變。
2.關于“飆車”的定義是什么?
答:本《通告》所稱的“飆車”,是指以競技、追求刺激、娛樂或者賭博為目的,駕駛機動車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超速行駛、追逐競駛,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駕駛行為。
3.如何舉報“飆車”等違法犯罪行為?
答:如發現機動車有“飆車”行為,或非法改、拼裝機動車經營行為,以及駕駛非法改、拼裝機動車上路行駛行為的,可通過撥打66666122濟南交警監督服務電話或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向公安機關舉報,有條件的盡量采取攝像、拍照等措施留存證據,以便公安機關依法懲處。對市民群眾的舉報行為,公安機關將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