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昵稱為“林深麋鹿”的壹粉于女士在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情報站@記者反映:匯魯房產欺騙消費者,簽訂霸王條款,投訴無門。
據了解,于女士在8月份來濟南工作,在時間緊張的情況下,其母親通過匯魯房產為女兒租房子。這家匯魯房產位于濟南市中區英雄山路264號,當時工作人員帶于女士的母親看了魯能領秀城6區12號樓的房子。房子是六間隔斷,其中一間面積在30平左右,中介要價1000元/月。于女士的母親不了解濟南房價,也沒有租房經驗,便定下了這間房子。于女士的母親不識字,與物業溝通房子只簽三個月,中介也承諾,三個月之后退租可以退中介費。
中介告知于女士的母親,他們有房東委托證明,于是,不需房東在場,雙方便于8月11日簽定了合同。同時,于女士的母親支付三個月的房租(3000元),押金(1000元),中介費(500元),物業費(130元)。但合同是三頁長的電子版合同,其中租房時間寫的是一年。
于女士住了一個月,發現房子存在質量問題,對比價格收費又很高。于女士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有一次門打不開了,出于恐懼報警,并找了開鎖公司。中間聯系中介,兩個小時都未趕到現場解決,直到開鎖公司幫忙開鎖,反而遭到中介的責備。于女士這才想要退租,然而退租時,匯魯房產工作人員卻不予退款。
于女士告訴記者,匯魯房產工作人員堅持說,合同租期一年,如果提前解約,需要賠付兩個月的違約金,而非當初跟于女士母親承諾的三個月的租房時間,并且可退還押金。于女士這才想起中介提起的房東委托證明,并向匯魯房產工作人員要求查看,而中介卻不予提供。于女士說:“咱沒租過房子,不知道中介要價這么高,連合同時間也跟說的不一樣,現在想退租,卻反而成了我們要賠錢。”
9月17日下午,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聯系到匯魯房產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答復記者:“第一,合同是她跟我們簽的合同,價格、時間他們都知道,房子他們家人看的,證明和復印件都給了。第二,我們最后協商給她退一千塊錢押金。”
律師建議:租房需謹慎,尤其是通過中介租房,需要看好房產證或者房東委托協議,而租房合同才是最好的維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