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節約政府資金,省財政修訂合并《山東省省直行政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標準(2013版)》和《山東省省直事業單位部分通用資產配置標準(2014版)》,形成了《山東省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資產配置標準》,于2019年9月1日實施。新標準結合山東省實際重新規范了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的購置標準,建立了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資產配置制度,規范了山東省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為資產配置工作提供了標準。
在戒奢華方面,新標準增加了禁止配置高奢資產相關規定。比如:增加了省級行政事業單位不得配置高端設備、不得配置豪華家具和不得使用名貴木材的規定。
同時,厲行節儉,降低了價格上限標準和實物量最高配置標準。比如:臺式計算機價格上限由6000元降低至5000元;彩色A4打印機價格上限由4000元降低至2500元。A3打印機原配置數量上限由不得超過單位編制內實有人數的行政單位30%和事業單位40%統一降低至15%。
此外,新標準倡導簡樸,提高了最低使用年限標準。明確要求未達到最低使用年限不得更新,已達到規定使用年限仍可以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比如:辦公桌椅、沙發等資產使用年限從10年提高至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