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昌市首次面向全國遴選基層公務員
為改善和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從基層一線培養選拔公務員的機制,南昌市啟動2019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今年計劃公開遴選基層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62人。此次遴選范圍首次面向全國,即不僅本市范圍內縣(區)及以下基層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可以報考,市外南昌戶籍或配偶在南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基層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也可報考。公開遴選擬定于2019年10月8日-14日報名,11月9日筆試,11月25日之前完成面試。詳情請登錄南昌黨建網(http://ncdj.nc.gov.cn)、南昌人才網(http:/www.ncrcw.com.cn)和“南昌黨建”微信公眾平臺查詢。
報考范圍:
南昌市外縣(區)機關單位中,本人為南昌戶籍也可報考
2019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的遴選單位,是列入公務員法實施范圍的市級機關、市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
遴選職位: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職級)層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報考范圍方面: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錄用、符合遴選資格條件,南昌市范圍內縣(區)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錄用、符合遴選資格條件,南昌市范圍內縣(區)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考試錄用、符合遴選資格條件,南昌市外縣(區)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本人為南昌戶籍或配偶在南昌市轄區內機關(事業)單位(含省直和駐昌單位)在編在崗工作,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報考資格:
在現單位以公務員或參公單位
工作人員身份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
報考資格條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現單位以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含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部分職位有其他年齡要求的,考生需按該職位年齡要求報考;現任職務(職級)符合報考職位的職務(職級)層次要求;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身體健康;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年齡及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統一為2019年9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如2014年2月18日后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的;尚在任職試用期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遴選職位(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報名流程:
本次遴選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報名方法和程序方面,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遴選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遴選人員在遴選考試中弄虛作假或在面試前一天以后因個人原因放棄遴選的,由遴選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記入遴選人員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南昌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本次遴選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
報名時間:10月8日至14日(9:00-12:00,13:30-17:00)
報名地點:由遴選單位自行指定。
報名人員須持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這些檔案材料復印件均需本人檔案管理部門蓋章確認。
現場報名可以委托他人進行,受委托人除需攜帶考生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還需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因特殊原因無法參加現場報名的,經與遴選單位溝通,也可采取將以上材料郵寄或掃描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在規定報名時間內進行電話確認報名。
筆試開考比例為1:5。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截止后,若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調減或取消遴選計劃,并在網上進行公示。報考被取消遴選計劃職位的人員可于10月16日9:00至17:00重新自愿改報一個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逾期未進行改報的,視為棄權。報考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人員,不得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由遴選單位負責實施。遴選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資格審查合格的,另行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等事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選報考資格。
非現場報名的考生必須攜帶報名材料于筆試前一天9:00至16:00到遴選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合格的,當場發放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選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
考試:
分為筆試和面試,
成績各為100分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為100分,合計總成績200分。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為1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入闈面試人員根據遴選計劃數和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遴選職位招錄計劃為1個時,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為1:5的,入闈面試比例為1:3;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為1:6的,入闈面試比例為1:4;招錄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為1:7及以上的,入闈面試比例為1:5。遴選職位招錄計劃為2個及以上時,入闈面試比例為1:3。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面試。
考生自愿放棄遴選資格的,須在面試前兩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將被記入遴選人員失信記錄庫。對取消或放棄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由市委組織部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由遴選單位自行通知考生,確定后報市委組織部進行公示。
如單位已公告需進行加試的,加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50%。
面試(含加試)由遴選單位根據遴選職位需求,按照公開程序,采取適當形式,在11月25日之前自行組織。面試(含加試)時間和地點由遴選單位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中,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加試成績共占50%。計算公式(公式中的單科成績均為百分制)如下: 沒有專業科目加試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有專業科目加試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專業科目加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察:
全面考察德、能、勤、績、廉情況
考察工作由遴選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遴選單位根據遴選計劃數及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N+1(N為遴選計劃數)確定考察對象并告知當事人。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入闈考察。
當遴選職位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遴選計劃數時,確定考察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僅此1人,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二)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遴選計劃數時,其中考試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考察程序。
遴選單位派出2人以上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干部檔案進行核查,對出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準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程序。
考察后,遴選單位黨委(黨組)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可以取消或調減遴選計劃。
任用: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面向社會公示
遴選單位綜合考察情況,結合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提出擬遴選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到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不轉移人事關系。
試用期滿,經遴選單位考核確定為合格的,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程序報市委組織部辦理審批、調動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遴選;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審批、調動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遴選。經遴選單位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記者 吳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