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摩拜單車、ofo小黃車、青檸單車進入濟南后,近一段時間,濟南的大街小巷又出現印有“哈啰”字樣的電動車。據記者調查發現,此次哈啰出行在濟南放置的電動車共分為共享助力車和租賃車兩種,并非全部共享。可租、可售、可共享
電動車開啟“租賃”新模式
近日,泉城濟南的大街小巷出現了印有“哈啰”字樣的電動車,吸引了不少市民的目光。經過記者調查發現,哈啰出行此次在濟南共放置了兩款電動車,一款為哈啰共享助力車,一款為哈啰租賃車。兩款電動車雖然全部由哈啰出行投放,但性質卻完全不同,只有哈啰共享助力車屬于共享經濟概念,而哈啰租賃車為可租可售的新零售模式。
23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山大路的哈啰電動車租賃門店,發現工作人員正在組裝電動車。“哈啰租賃電動車是一種可租可售的新零售模式,與共享助力車不是一個概念。在租賃期間,車輛只服務于租賃者一人。”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道。
周租、月租和售賣是哈啰租賃車的租賃方式,費用分別為59元、218元和3299元。目前該電動車可通過支付寶進行線上租賃,在線簽訂短期服務協議解鎖后,用戶便可前往相關門店自取或者工作人員送車上門。與普通的電動車相比,哈啰租賃電動車增添了智能開關鎖和智能定位兩大功能。車主今后無需鑰匙,僅用手機便可開鎖,同時,它的GPS定位功能也可以幫助車主時刻掌握車輛狀態。
租賃電動車與共享車不同,那使用期間發生損壞或者丟失又該如何處理?記者發現,相關服務協議中顯示,若車輛在租賃后出現破損情況,100元以內的修車費由用戶負責,超過100元的部分會由保險公司負責;若哈啰電動車在使用期間丟失、被盜,警方確認丟失、無法找回后,用戶需賠償300元,剩余費用由保險公司賠付。
據哈啰出行工作人員介紹,自6月18號起,目前濟南已有50家店鋪提供相關的租賃服務,截止目前共租售了800輛左右。接下來,哈啰出行租售平臺將完善換電網點的設置,會提供100個換電站,提供掃碼換電柜5秒換電 后續基礎設施也健全。
據了解,自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開始施行,電動自行車市場也開始出現新的變化,共享出行的思維和互聯網+的力量已從自行車延伸到電動兩輪車。哈啰出行公關部卓澤群對記者說道,“哈啰出行在推出共享單車的同時就已經注意到了電動車市場,老式電動車在售賣之后就形成了一個獨立的單體,而哈啰出行將互聯網融入電動車中,不僅方便了用戶的出行和使用,更是加強了電動車的互聯網化。”
剛放置兩天
哈啰共享助力車停車點固定,價格稍高
不同于共享單車,助力車省時省力,許多市民表示十分感興趣,愿意嘗試。
記者調查發現,共享電動車有指定的騎行范圍,超出騎行范圍或者違規還車將收取15-30元調度費。共享電動車的騎行費用也貴于共享單車,共享單車基本上1.5元一小時,而這款共享電動車顯示騎行前20分鐘2.5元,超出20分鐘后,1元10分鐘,在開鎖前也會顯示可騎行的公里數。
記者走訪街頭后發現,共享助力車基本投放在停車P點,每個投放點有10-20輛共享助力車。在停車點,有不少市民前來掃碼試騎。剛停好車的張先生對記者說,“助力車比較輕,速度也快,比較方便,不過真有點貴。”,在停車點,也有不少市民朋友停下車后直言,需要停放到固定停車點,的確不方便。
隨后,記者聯系到哈啰出行相關工作人員,據工作人員介紹,哈啰共享助力車在濟南市放置了僅兩天時間,目前還在試運行中,可騎行范圍、停車P點等都將進行優化。
濟南交警:這批共享單車尚未獲得批準運營
交通運輸部在《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同時記者發現,濟南市人民政府官網在今年6月就發布相關信息:濟南目前“不鼓勵發展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24日上午,記者從濟南交警了解到,這批共享電動車尚未獲得濟南市政府批準運營,已經投放的共享電動車將會被清理。同時,運營企業也表示將盡快清理城區投放車輛。
據媒體報道,由于安全問題,不僅僅是濟南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北京、上海、東莞、桂林等城市同樣不支持。
不過,也有一些市民對濟南街頭出現的共享助力車還是比較認同的,“電動自行車省時省力,解決了最后一公里的問題,為什么要清理?”他們希望電動車能夠早日實現“共享”。
一位業內人士對記者說道,“其實,大家對于共享電動車的期待來源于在今年4月份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實施。”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時速不超過25km/時、整車重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電壓不超過48V,此外還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防水,防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要求。
“根據新國標的規定,大家對于電動自行車的標準就要有了定義,只要不在規定范圍內的超標車,就有可能不屬于電動自行車。這也讓共享電動車看到了上市的曙光。”相信隨著新國標的實施和共享助力車系列標準編制的完善,電動自行車的標準也會越來越清晰。在這種情況下,北京、上海、濟南等城市有望迎來電動車自行車的“共享”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