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煙臺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程顯功被開除黨籍
日前,中共煙臺市紀委、煙臺市監委對煙臺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程顯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顯功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設立并使用“小金庫”資金、以虛假的經濟業務事項或資料進行會計核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程顯功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煙臺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煙臺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程顯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煙臺農業學校原副校長王紹武被雙開
日前,中共煙臺市紀委、煙臺市監委對山東省煙臺農業學校原副校長王紹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紹武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紹武嚴重違反組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煙臺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煙臺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王紹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德州
原德城區林業局在為群眾辦理木材運輸證中消極應付,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問題。
2019年,原德城區林業局在未與德州市自然資源局德城分局就有關業務辦理交接的情況下,擅自停辦木材運輸證,給木材運輸業戶造成經濟損失并被媒體曝光。原德城區林業局林木保護站站長郝勝海、原德城區林業局林政科科長黃英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原德城區林業局副局長陳洪勇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齊河縣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呂俊河,齊河縣住建局村鎮科原科長高圣杰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問題。
2016年至2017年,呂俊河、高圣杰在任職期間,對全縣危房改造申報資料審核把關不嚴,致使鄉鎮(街道)危房改造檔案資料存在時間前后矛盾、涂改明顯、照片造假等問題。同時,齊河縣住建局將職責范圍內的危房改造全面檢查驗收工作轉嫁給鄉鎮政府(街道辦),導致危房改造工作落實不到位,損害了群眾利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高圣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呂俊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寧津縣相衙鎮產業辦主任李英剛、相衙鎮管區書記張洪濤在環保工作中不正確履職,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問題。
2018年11月,李英剛、張洪濤在環保工作中不正確履職,對轄區內某鑄造廠監管不力,致使該鑄造廠存在違法生產和粉塵污染等問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李英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張洪濤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濱州
陽信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原書記、原局長李福烈對待群眾簡單粗暴問題。
2019年1月15日,李福烈對來訪人員進行辱罵,并被拍成視頻在網上傳播,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此外,李福烈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9年8月,李福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濱城區建設局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科原科長韓永軍履職不力問題。
2010年5月至2017年12月,韓永軍對農村危房改造申報材料審核把關不嚴,致使15戶不符合危房改造條件的農戶通過審核并領取危房改造補貼。2019年4月,韓永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無棣縣佘家鎮經管站原站長王盛軍工作監管不到位問題。
2018年7月,王盛軍在擔任佘家鎮經管站站長期間,未認真履行村提代管金審核監督職責,違反村提代管金操作流程,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2019年6月,王盛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沾化區古城鎮西范村黨支部書記范水林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2016年至2017年,范水林先后三次自主決定超范圍、超標準向群眾攤派費用共計2萬余元,用于支付集體支出。2017年,西范村對扶貧機械管理不善,造成集體資產流失,范水林對此負有領導責任。2018年11月,范水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博興縣陳戶鎮王孫村黨支部書記孫萬杰亂作為問題。
2011年4月,在王孫村補助化肥發放工作中,孫萬杰安排壓低發放標準并違規向村民收取費用,將結余用于其他事項開支。2015年5月至2018年7月,孫萬杰安排超標準收取村內養殖區電費,用于其他支出。此外,孫萬杰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12月,孫萬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東營
東營區辛店街道茶坡村黨支部副書記王云成、原副書記王新成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問題。
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王云成、王新成在負責茶坡村朝陽小區建設工程工作中,先后三次收受承建方贈送的白酒,價值共計2240元,并多次接受宴請。王云成、王新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東營市市政工程公司財務科副科長胡建泉“私車公養”問題。
2019年2月,胡建泉在市市政工程公司第三工程處工作期間,先后兩次駕駛個人車輛在市市政加油站加油98升,共計603.45元,記在該公司公務用車的加油賬上。胡建泉受到記過處分,并全額上繳違紀款項。
利津街道衛生院駕駛員謝云勇違規報銷個人加油費用問題。
2016年10月至2017年11月,謝云勇利用駕駛公務用車、定期報銷加油發票的便利,先后4次違規報銷個人車輛加油費用共計1300余元。利津街道黨工委給予謝云勇黨內警告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利津街道西雙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全奎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2015年,趙全奎在已領取村干部工資的情況下,從村集體賬目中列支1154元,以零工款的名義為自己發放誤工補助。趙全奎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縣紀委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泰安
新泰市交通局交通運輸管理處貨運辦主任侯傳忠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游問題。
2016年9月至2019年3月,侯傳忠多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旅游活動安排,費用均由對方支付。侯傳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肥城市湖屯鎮敬老院違規發放補貼問題。
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湖屯鎮敬老院違規為工作人員發放補貼。時任院長陳玉江、副院長耿業訓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高新區房村鎮環保辦在環保整治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問題。
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期間,該辦在“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過程中,不擔當、不作為,未對企業存在的環保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整治措施,“散亂污”企業清單存在漏報問題。環保辦主任李洪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