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間,天津市發改委網站發布了一則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對《關于天津市促進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項目發展的政策措施(試行)》征求意見的公告。文件表示,對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項目,戶籍遷入天津市的職工,按照天津市戶籍居民政策購房;對戶籍暫未遷入天津市的職工,其家庭在天津無住房的,可在天津市購買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所購住房需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上市轉讓。
七項措施承接非首都功能項目發展
天津市發改委介紹,為有力有序有效促進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項目發展,推動承接項目引得來、留得住、發展好,天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起草了《關于天津市促進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項目發展的政策措施(試行)》,擬在天津濱海中關村科技園、寶坻中關村科技城試行,試行期限為一年。
這份文件中包括七項措施:鼓勵人才來津工作落戶、優化子女教育保障、便利醫療醫保服務、完善投融資扶持、財政收入及統計指標分配、加大來津企業獎勵和支持力度、支持在津購房。
外地戶籍無需社會保險證明也可購房
文件表示,為鼓勵人才來津工作落戶,對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來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對任職于企業3年及以上且在津繳納社會保險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職職工,不受年齡限制,可以隨項目來津工作落戶;對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項目,項目承接區為其企業職工中非本市戶籍子女提供義務教育保障,對學前教育階段適齡兒童根據本市公辦、民辦學前教育資源情況進行安排;對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項目,經北京市教委批準同意,對具有北京戶籍隨遷子女在天津接受義務教育的,回京后到原學籍所在學校就讀。
在支持在津購房方面,文件表示,對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項目,戶籍遷入本市的職工,按照本市戶籍居民政策購房;對戶籍暫未遷入本市的職工,其家庭在天津無住房的,可在本市購買住房1套,不再提供在津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所購住房需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后方可上市轉讓。
加大來津企業獎勵和支持力度
文件提出,對北京市、區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來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整體搬遷進入本市或新注冊落戶本市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形成的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財政分享;所形成的年度地區生產總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統計指標分計。
文件提出,要加大來津企業獎勵和支持力度,對北京市、區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來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對整體搬遷或新注冊落戶天津的企業,三年內給予企業發展扶持資金。資金規模根據來津企業經濟貢獻、年度預算安排、績效評價結果等綜合確定。對北京市、區政府發揮主導作用,符合天津產業發展定位的來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對受雇或任職于企業且稅款在天津繳納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按照企業規模和貢獻確定可以享受個人收入獎勵的人數和獎勵資金。(記者 朱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