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1月10日電(李強強)日前,四川省5部門聯合發布通知,明確2020年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590元/月,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為390元/月;2020年全省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按照調整后的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的1.3倍執行。
通知要求,各市(州)政府要據此調整2020年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并報四川省民政廳備案。
調整后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限和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均從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截至目前,四川各市(州)2020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