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政府網站上獲悉,《成都市錦城公園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正在公開征求意見。《條例》中所稱的錦城公園,是指成都市環城生態區總體規劃范圍內,由成都大熊貓繁育研究基地、桂溪生態公園、青龍湖濕地公園等已建或在建的自然公園、綠道系統,與農田系統、河湖水網灌渠系統、動植物群落系統、林盤與歷史文化遺跡系統等有機組成的環狀綠色開放空間。
關于錦城公園的保護利用,《條例》明確, 嚴禁占用耕地從事非農建設。在價值轉化方面,錦城公園管理機構和相關區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開展與錦城公園生態保護相適應的觀光休閑、民俗體驗等服務,發展綠色低碳產業。
值得注意的是,《條例》規定,禁止在錦城公園從事下列活動:違反規定養殖、種植、砍伐、放牧、采石、挖沙、取土、取水;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含除草劑等藥劑);駕駛電動自行車進入綠道或者攜帶犬只進入綠道;在錦城公園內非法捕獵、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等。
此外,如要在錦城公園內開展標本采集、拍攝影視作品或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等,應當經錦城公園管理機構同意。
如違規進入綠道,將會受到相應處罰。(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彭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