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8月12日電 廣東省紀委監委12日發布廣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問責情況通報,對20名領導干部嚴肅問責。
5月21日至6月19日,廣州市發生境外輸入關聯本土疫情,波及佛山等市。通報稱,在疫情發生和處置過程中,暴露出廣州市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薄弱環節,一些黨員領導干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的問題。
根據通報,廣州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陳志英給予誡勉處理;廣州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黎明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黃光烈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廣州市荔灣區委書記陳小華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廣州市荔灣區委副書記、區長畢銳明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免職處理;荔灣區白鶴洞街道黨工委書記王增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調研員。此外,其他干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等不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