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做核酸插隊被阻追砍大白,結局來了。
涉疫情防控犯罪案,法院依法快判!
線上庭審,當庭宣判,從提起公訴到案件審結僅4天。3月27日上午,遼寧省阜新阜蒙縣人民法院利用遠程庭審系統,在線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被告人溫某某以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關乎疫情防控大局,遼寧法院態度明朗,作風硬朗。據悉,這是自今年2月初,遼寧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全省法院審結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2年3月16日至17日,阜蒙縣開展全縣農村鄉鎮第一輪核酸檢測工作。3月17日上午10時許,被告人溫某某在核酸檢測點不聽現場工作人員安排,私自插隊被工作人員制止后,離開檢測點回到家中取菜刀返回檢測點,持刀對現場工作人員揮舞并對現場隔離設施進行砍、砸,致使工作人員受傷,現場隔離設施毀壞,妨礙了核酸檢測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被告人溫某某持刀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行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檢疫措施,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支持。
被告人溫某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對其從寬處罰。綜合考慮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判決被告人溫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阜蒙縣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懲處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為。承辦法官在認真審核證據、嚴格依法辦案的基礎上,充分發揮速裁快審優勢,加班加點、從嚴從快審理此案,同時為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師,使被告人能夠充分行使辯護權,實現法官、公訴人和辯護人與被告人線上“隔空對話”,確保了各環節銜接緊密、全流程規范順暢。
此案從3月23日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到法院審結,歷時僅4天,為確保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法條鏈接: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含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有關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托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疫情防控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疫情防控公務的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全民戰“疫”,無數“逆行者”正堅守一線,全力守護人民生命和城市安全。打贏這場硬仗,需要我們攜手同心、團結合作,請守好疫情防控的“底線”,不要觸碰法律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