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發布典型案例。
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內蒙古自治區發現,烏海市及其有關部門與園區企業,對大氣污染防治、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思想不重視,責任不落實,致使長時間內問題多發頻發。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2025年2月20日,督察組暗查發現,華信煤焦化公司焦爐荒煤氣直排
烏海市工業園區和礦區點多面廣,資源型、結構性污染突出。
2020年,自治區印發的《烏海及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明確,應嚴格控制焦化新增產能,確需新建的焦化項目,產能指標在區域內實行等量置換;2023年底前,5.5米焦爐要全部完成干熄焦和超低排放改造。
但2022年以來,烏海市PM10、PM2.5濃度,排名均在自治區12個盟市中墊底。2024年,烏達、海南、海勃灣3個市轄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分別位列自治區103個旗(縣、區)中倒數第1、2、9位。
督察發現,烏海市2021年以來違規新增焦化產能220余萬噸。其中君正化工公司擅自投產焦化項目300萬噸/年,僅落實96萬噸產能指標,違規新增產能200余萬噸。同時發現,該市仍有1030萬噸焦化產能的干熄焦、超低排放改造任務,未按時限要求完成;西來峰公司200萬噸/年干熄焦項目,尚未開工;鑫華凱焱城煤焦化公司100萬噸/年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剛剛土建施工;其他企業干熄焦項目大多推進滯后,導致排放總量增大。
△2025年6月7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鑫華凱焱城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剛剛土建施工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企業向大氣排放污染物的,應符合排放標準,遵守總量控制要求。
2022年以來,烏海市焦化企業因超標排放等涉氣環境違法行為突出,累計被處罰64次。其中,華信煤焦化公司被處罰20次,還存在爐門頻繁破損、煙氣直排問題;鑫華凱焱城煤焦化公司被處罰10次,另有氮氧化物排放連續三年超總量問題。2024年,廣納公司焦爐和地面除塵站,二氧化硫超標排放共計800余小時。以上問題頻繁發生,加劇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惡化。
大氣法規定,礦產開采應嚴格控制粉塵等污染物排放。但督察發現,烏海市多個露天礦山揚塵污染問題突出。
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區抑塵設施長期棄用,大量粉塵揚散。萬企景華煤業、恒實能源等企業,從礦山開采、物料運輸到原煤裝卸,各環節揚塵失管失控。鑫華凱焱城煤焦化公司等多個企業,廠區內外固廢垃圾亂傾亂倒,煤粉形成很厚積塵,綠化帶和運輸主干道均受污染。
美方煤焦化、賽思普科技等企業堆棄大量礦渣等固廢,未采取防滲漏、防揚散、防流失等措施,氣味異常、塵土遍地。
△2025年2月20日,督察組暗查發現,烏海市恒實能源公司煤礦裝卸、運輸過程產生大量揚塵,嚴重污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