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月2日電(記者賴星)記者2日從江西省紀委監委獲悉,日前,經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新余市高新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徐冬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經查,徐冬春違反政治紀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熱衷“圈子文化”,對抗組織審查,長期從事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工作中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搞權權交易、權色交易,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群眾紀律,為惡勢力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家風家教敗壞,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有關規定,經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徐冬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