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衡水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衡水市委批準,衡水市紀委監委對市南水北調辦公室原副主任、市水利局原黨組成員張根謙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根謙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車私用、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
張根謙違反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衡水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衡水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根謙開除黨籍處分;由衡水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衡水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