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10月24日電(記者賴星)記者從江西省紀委省監委獲悉,日前,江西省供銷合作社原黨組成員、省紀委駐省供銷合作社紀檢組原組長盧建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經查,盧建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與他人串供并偽造、轉移、隱匿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插手干預基層黨組織選舉,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在干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安置復轉軍人等事項中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退休后違規任職取酬;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泄露紀律審查工作秘密,謀取個人利益;違反生活紀律,生活腐化墮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有關規定,經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決定給予盧建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