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像是一個編造的段子,但是它確確實實真實發生了。據媒體報道,12月21日,中國中藥協會主辦的“2019年中國中藥創新發展論壇暨《中國中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會”,授予鴻茅藥業“2018年度履行社會責任明星企業”榮譽稱號。
在2019年底舉辦的論壇,按理說應該頒發2019年的獎項才合適。如果2019年鴻茅藥業獲得“社會責任獎”,多少還能找到理由。但是,這個獎卻是2018年的,眾所周知的是,恰恰是在2018年,鴻茅藥業陷入了“社會責任”的困境,受到輿論指責。
2017年12月,醫生譚秦東在美篇上發布文章,稱鴻茅藥酒是“毒藥”。因為購買藥酒的往往是有心臟病和糖尿病的老年人,他們本來不適宜飲酒。這篇閱讀量只有二千多的文章,引起鴻茅藥業方面的強烈反彈。隨后,企業所在地內蒙古涼城警方把譚醫生“抓捕歸案”。
最終,在全國輿論的嚴密關切下,此事甚至驚動了公安部。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了涼城縣人民檢察院案件承辦人的匯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并變更強制措施。
2018年,譚醫生被關押幾個月后釋放,他向鴻茅藥業道歉,稱自己不該使用“毒藥”這個詞。而鴻茅藥業也發布了一個含糊的道歉聲明,“向社會各界通報”自查情況。在2018年,如果說哪個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陷入危機的話,鴻茅藥業肯定名列前茅。
鴻茅藥業的“道歉”,在藥性、副作用等方面作出了一些辯解。但是,恰恰是這種辯解,說明企業的道歉對象是“公眾”而不是譚醫生。在此后的相當長時間內,鴻茅藥業的一個主要任務,就是想辦法消除社會上的“負面影響“。
這次獲獎,可能是他們的努力成果之一,但是有些過于直白和急切。互聯網時代,公眾是健忘的,但是人們的忘性并沒有這么大。互聯網不但是有記憶的,也會把一切“新事物”都納入到過往的序列中,在比較之中,讓真相得以顯露出來。
中藥協會這次頒獎和鴻茅藥業“報警”,有著某種共同性。他們顯得過于自信,對事情的后果估計不足。中藥協會可能認為,這就是一個協會內部的事務,是協會和企業的合作,在頒這個獎項的時候,協會并沒有考慮到“社會”的存在。但是在互聯網時代,即便是看守所網頁上的“亮點“,也會形成傳播效應。
不管在主觀上動機如何,這個“社會責任明星企業”在客觀上都是一個反諷。
中藥協會這么頒獎,要么就是不把消費者放在眼里,在本質上恰恰是對“社會”和“公眾”的冒犯,不僅不利于鴻茅藥業形象的改變,也損害了中藥協會作為行業協會的公信力。藥酒有沒有毒不知道,但是這個獎卻是“有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