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張宇 首席記者 饒軍)一家在招投標過程中,存在投標文件提供虛假業績資料,騙取中標的違法行為的企業。卻在江西省鉛山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骨干工程港東水廠新建及管網延伸工程(陳坊鄉、湖坊鎮、汪二鎮、虹橋鄉、太原畬族鄉)施工招標會上,采取報價承諾法(隨即抽取方式)成為了該工程的中標單位。
疑云重重的招標會引起了外界的各種揣測。近日,更是有相關企業一紙投訴將這件事情投訴到江西省紀檢部門和水利部門以及媒體。
晨報記者接到投訴后,于12月9日前往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進行實地調查,試圖了解事情的整個過程。
不良行為企業中標1.5億元的工程
根據鉛山縣政府部門的公開資料顯示,鉛山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骨干工程港東水廠新建及管網延伸工程(陳坊鄉、湖坊鎮、汪二鎮、虹橋鄉、太原畬族鄉)經鉛發改農字【2022】356 號文件批準建設。該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總投資約為 15432.72 萬元,招標人為上饒勝源水務有限公司,建設地點涉及鉛山縣葛仙山鎮港東村、陳坊鄉、湖坊鎮、汪二鎮、虹橋鄉、太源畬族鄉,計劃工期為一年。
當地于2022年11月8日10:30時在上饒市公共資源交易鉛山中心公開招標會,招標會采取報價承諾法(隨機抽取方式)形式確定了中標候選人:江西省降龍水利水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降龍公司),最終該公司以報價113054703.97元,成為中標單位。
該公司中標的消息一出,立即引發了各方的質疑,更有公司實名投訴中標企業存在不良行為,要求取消降龍公司的中標資格,重新抽取。
根據投訴公司出具的投訴函反映的情況,記者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查詢后發現,降龍公司在“岳陽市沿江環湖岸線綜合整治及生態廊道項目(浩吉鐵路橋-北尾路)堤防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過程中,存在投標文件提供虛假業績資料,騙取中標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八條,依法對江西省降龍水利水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岳市水罰決字〔2022〕6號),罰款人民幣肆萬肆仟陸佰元(¥:44600.00元)。目前,該公司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上被列為“不良行為”企業,公告有效期為2023年6月12日。
被認定為不良企業依然中標
根據《上饒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報價承諾法評標辦法》第三章的評標辦法(報價承諾法)規定的司法判決扣分標準,扣分有效期為:一般不良行為時效為 3 個月;較重 不良行為時效為 6 個月;嚴重不良行為時效為 12 個月。自作出責任 追究或行政處罰等認定的當日起算。一般、較重、嚴重不良行為劃分 標準按照《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執行。
按照水利部2019年11月20日公布的《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不良行為記錄信息根據不良行為的性質及社會危害程度分為:一般不良、較重不良和嚴重不良行為記錄信息”。
“本辦法所稱較重不良行為記錄信息,是指水利建設市場主體發生了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質量危害較大、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破壞較大、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對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信力影響較大的不良行為,被本辦法第十條中所指的單位和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主要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鉛山縣水利局不愿過多介紹情況
12月9日,記者來到鉛山縣水利局了解情況。記者于當天下午2點半來到水利局的辦公大樓,找遍了4層和5層,都沒有人上班,最后在資料室遇到一名工作人員,他讓記者再耐心等待。最后記者沒有找到相關的領導,只能電話聯系了負責該項目招標的童主任。
一聽到記者提及的問題,他立馬表現出很緊張的語氣,再三推脫說自己在外面。后來又說他們水利局已經就這件事情做了回復,讓記者自己去了解。至于找那個部門,他說:“你們認為找哪里合適就找哪里”,隨后匆忙掛掉電話。
記者想通過該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找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該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件事情只有童主任最清楚,其他領導都不清楚。
后來,記者又多次聯系該位童主任,電話都處于無法接通的狀態。
招投標辦法和回復前后矛盾
記者又輾轉多方,找到了鉛山縣水利局于12月1日出示給投訴的一份《關于“鉛山縣城鄉供水一體化骨干工程港東水廠新建及管網延伸工程(陳坊鄉、湖坊鎮、汪二鎮、虹橋鄉、太原畬族鄉):異議書的回復》文件。在文件中,鉛山縣水利局確認了降龍公司被通報處罰、記不良行為的事實。但是文件同時認為按照《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上饒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推行報價承諾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這個行為不屬于現行招投標管理文件中約定的取消中標資格的條件,所以無法取消降龍公司的中標資格。
記者查詢了《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上饒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投標推行報價承諾法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其中第六條規定,“中標候選人在開標當日前1年內(以作出決定之日為準)受到有關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或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取消中標資格,以信用中國網站、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信用江西網站、信用上饒網站等各級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而根據該工程招標文件中提供的《上饒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報價承諾法評標辦法》,其中第七條關于失信行為否決的約定為“中標候選人在開標當日前1年內(以作出決定之日為準)受到有關 行政部門行政處罰或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取消中標資格”。但是,現在降龍公司是明顯處于被有關部門處罰且被列為“不良行為”企業,卻依然能夠參加招投標,且順利中標。這種說法顯然不能說服投訴人和廣大市民。
涉及上億資金的項目到底要那些部門審批
對于涉及這么大資金的項目,到底要經過哪些部門的審批和相關領導的把關才能進行,鉛山縣方面都沒有給出具體的說法。
根據該縣的官微報道,2021年9月24日,為加快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工作進程,鉛山縣召開城鄉供水一體化規劃工作匯報會。參加會議的有縣委書記危巖、縣長未小剛、副縣長童瑛、張法龍等縣領導,有關縣直單位負責人和鄉鎮長等30人參加。由此說明,該工程并不是像當地水利局的工作人員說的,“領導都不清楚”,的說法。
鉛山縣水利局承認招標要求前后不一致
12月12日,記者接到了鉛山縣水利局童主任的電話,他在電話中對記者說,這件事的主要責任在業主單位,具體中標單位是由業主單位確定的,不是水利局定的。對于投訴人提出的當時招標的時候的要求和事后的要求不一致的問題,童主任表示,這個問題確實存在,但是縣水利局是函詢了上饒市水利局的,答復也是市水利局的答復。
對于這個工程,童主任表示,由于涉及的金額很大,又是民生工程,前期應該都是經過了縣常委會討論的。
那么這件事情,到底是一個什么情況,我們期待鉛山縣相關部門給出一個答復。
記者也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