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做好行政復議工作,肥鄉區司法局創新工作思路,探索“會商+調解”行政復議工作機制,監督和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作為肥鄉區人民政府的行政復議機構,區司法局結合全區行政復議工作實際,建立“統一接待登記、專人輪流承接、業務會商研判、集體研究、領導審批”的行政復議工作體制機制,制定了《行政復議工作流程基本指引》,高標準設立了行政復議案件專用辦公場所,設立集接待、立案、審理、調解、會議等于一體的多功能室,為開展行政復議工作提供基礎保障。
肥鄉區司法局探索建立了“一案三會商”工作機制,為政府行政復議案件辦理提供智力支撐和專業保障。三次會商研判會分別為受理前會商、受理后會商、決定前會商,由行政復議與應訴科負責提交案情和初審意見,與會人員認真分析案情,結合相關法律法規,依次提出各自意見,并就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工作積極建言獻策。
肥鄉區司法局積極轉變辦案理念,建立“案前、案中、案后”調解工作模式,疏解行政爭議矛盾,實現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全覆蓋。立案時,充分溝通、析法明理,引導當事人優先以調解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審理中,通過召開聽證會等方式,充分聽取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雙方意見,把法律法規擺在前,確保調解客觀、公正;結案后,隨時關注雙方當事人及社會對案件處理情況的評價。
截至目前,肥鄉區共收到行政復議案件申請45件,全部通過“一案三會商”工作機制進行會商研判,已受理36件,審結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