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館陶縣以創建林長制改革示范點為契機,建立完善“123”工作體系,全面加強森林資源保護發展,探索平原地區林長制改革新經驗。該縣建立由縣委書記、政府縣長共同擔任總林長的縣鄉村三級林長體系,實現了三級林長齊抓共管新局面。推行“提示函”,通過提醒縣級林長帶頭履職盡責,督促基層林長扎實開展巡查保護、綠化造林、森林防災以及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落到實處。
同時,建立“林長+檢察長”“林長+警長”協作機制。通過“林長+檢察長”協作機制,有效監督基層干部履職盡責,去年以來,共同督導森林督查違法占地案件1宗、督導林木采伐行政審批辦理6宗,現已全部依法依規辦結。通過“林長+警長”協作機制,加強了兩法銜接,到目前共查處涉刑案件8起,極大地震懾了犯罪分子,減少了涉林案件的發生,有效地保護了資源發展。此外,該縣還建立網格化的管理體系,每個網格除設1名村級林長外,再設1名護林員、1名執法人員分包各網格,形成了全覆蓋的巡林執法體系。
據了解,館陶縣作為一個平原產糧縣,經過總林長牽頭組織協調,各有關單位和鄉鎮共同努力下,通過土地流轉、規劃調整、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等措施,在不違反“非農化”“非糧化”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首次集中創建了由縣陶都公司負責運營,多種經濟林木種植、林下經濟運行、休閑采摘觀光等為一體的5000余畝“林木種植示范園”,創造出了平原地區“3060目標”(碳達峰、碳中和)新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