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推進會在沁陽市舉行。該市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經驗和做法作為“沁陽樣板”向焦作全市推廣。鄉鎮(街道)機制體制改革以來,沁陽市司法部門嚴格按照焦作市鄉鎮(街道)賦權工作部署,充分激發基層治理新動能,賦予鄉鎮54項、街道29項行政處罰權,確保鄉鎮(街道)相關行政權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效解決了基層執法“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問題;大力組織相關培訓,持續提升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為11個鄉鎮(街道)司法所進行了集中授牌,努力打通行政執法監督的“最后一公里”。
針對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專業力量薄弱、縣鄉執法銜接不暢等問題,該市建立了“1+N”縣鄉兩級綜合行政執法聯動機制,即通過實施1個總機制和“N”個部門聯動機制,有效實現鄉鎮(街道)和職能部門執法銜接,建立了“權責一致、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協作暢通、權威高效”的縣鄉兩級綜合行政執法聯動機制,消除了基層執法工作中的盲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