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名縣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為契機,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效能,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服務助力鄉村振興。打造黨和人民群眾之間的“連心橋”。大名縣法院堅持“三個便于”“三個服務”“三個優化”原則,10個基層人民法庭分別轄“一鎮一鄉”,人民群眾到法庭距離最遠不超過10公里,將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同時,法官深入田間地頭開展巡回審判,將司法觸角延伸到社會治理的最末端。
打造安全不出事的“平安橋”。大名縣法院與縣公安局、縣司法局、各鄉鎮黨委政府多層級協調聯動,各人民法庭堅持與多元主體協同,緊密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村兩委協作,聚焦人民群眾的困難和糾紛、調解難點進行解決治理,確保法庭規范引導,提升人民群眾的信任度。三年來,大名縣法院10個人民法庭均無一“民轉刑”案件。
打造服務不缺位的“服務橋”。大名縣法院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對各人民法庭的辦公設施、人員配備、庭審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在各人民法庭設立訴訟服務中心,開通網上立案、線上辦案服務,一站式高效解決人民群眾訴訟糾紛,為基層人民群眾提供優質司法服務。三年來,大名縣法院各人民法庭網上立案2856件,網上庭審492件,電子送件6000余件。
打造矛盾不上交的“治理橋”。大名縣法院準確把握人民法庭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結合點和突破點,融合司法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做深做實訴源治理工作,努力讓矛盾糾紛吸附于基層、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訴前,打造基層社會治理新時代樣板。三年來,大名縣法院各人民法庭訴前化解矛盾糾紛7842件,訴前調解結案6500余件,調解成功率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