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六旬男子騎自行車被越野車撞飛,6根肋骨骨折,脊椎壓縮性骨折,送進ICU搶救。傷者女兒王女士發帖稱肇事司機是一名退休法官,是否酒駕存疑點。5月12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獲悉,4月21日報道此事后,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撤銷此前柳北大隊對這起交通事故作出的認定,要求重新調查后作出事故責任認定。
肇事司機現場酒精檢測結果是22mg/100ml(圖源:大風新聞)
據報道,2024年4月13日晚7時40分,王女士60歲的父親王先生在柳州市柳北區濱江東路綠城楊柳郡棕櫚苑東門外遭遇車禍。據交警調查,蒙某某駕車直行過程中,車頭部位與橫過道路王某某騎行自行車右側部位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王某某受傷。認定當事人蒙某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王某某承擔事故次要責任。
事發當晚,柳北交警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顯示,受傷當事人傷勢輕微,各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適用簡易程序處理。
本來,不管是誰開車上路,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身份不是問題,只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即可。可問題就在,事故發生后,出現了重重疑點,讓人懷疑與肇事者曾經的“法官”身份有關。
事故認定書截圖
其一,交警部門為何要用簡易程序處理?王先生因為車禍全身多處骨折,導致嚴重傷殘,而交警部門則稱“受傷當事人傷勢輕微”,這個結論又是怎么得出來的?據此前媒體報道,4月發生車禍,家屬在10月才收到事發當日簽字的責任認定書,這又是為什么?
其二,蒙某某是否存在酒駕行為?據報道,王女士提供的檢測單顯示,事發當晚對肇事司機現場酒精檢測結果是22mg/100ml,達到酒駕標準,上面有當事人的簽字,但第三天送檢結果顯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41mg/100ml,沒有超標。為何兩次檢測的結果不一樣?這同樣令人疑惑。當地有必要作出說明,澄清疑問。
其三,4月22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給柳北大隊下達了撤銷此前的事故認定,柳北大隊4月29日約當事人調解時并沒有告知受害人家屬這一情況,直到5月9日才通知。為何處理事故的柳北大隊要隱瞞這一情況,不及時告知相關信息?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出具《撤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決定書》
其四,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處理起來困難重重,一年多過去了依然沒有結果。我們注意到,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決定撤銷此前柳北大隊對這起交通事故作出的認定,還是在媒體報道之后。王女士此前一直在為此事奔波,卻一直沒有結果,這又是為何?
一些網友猜測,這與肇事者的身份有關。據報道,王女士表示,“肇事司機1964年2月出生,是一名已經退休的法官。4月29日調解時,他沒有悔改之意,還讓我們感謝他的仁慈,我們都有錄音。”
那么,言外之意是,蒙某某不僅干擾有關部門辦案,還“手下留情”了?對此,當地有關部門應該介入調查,查清疑點,給公眾關切一個回應,維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公平和公正。極目新聞評論員 吳雙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