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備受矚目的 “瑞德青春案” 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迎來一審宣判。此案涉及 25 名被告人,在審理過程中凍結在案資金約18.7億元,其中約13.5億元將依法發還給5886名受害人。然而,判決結果不僅未平息輿論,反而引發關于企業責任認定、司法程序公正性及民營經濟保護的激烈討論。
“瑞德青春”案自2023年12月,莊某玲等25名瑞德青春集團核心成員因涉嫌詐騙罪被提起公訴。2024年8月13日,鄭州中院公開審理此案,歷時8個月后,于2025年4月3日宣判:主犯7人獲實刑(最高刑期待披露)并處罰金,16名從犯判緩刑,2人免予刑事處罰。據悉,凍結資金中約13.5億元將發還被害人,但剩余5.2 億元資金性質尚未明確,成為爭議伏筆。
本案辯護律師在庭審后表示,檢方存在 “將個別行為升格為集團犯罪”的邏輯瑕疵。檢方指控大健康評估師虛構癌變風險、修改數據,但辯護律師強調:“現有證據顯示,違規操作由個別基層員工個人實施,管理層未授意或知情”。大型企業中,員工逾千人,要求管理層對所有個體行為擔責,違背刑法謙抑性原則。“根據《民法典》第 1192 條,員工職務行為致損由企業擔責,但若屬個人故意且與職務無關,企業不擔責”。本案中,部分員工為業績偽造報告是否構成 “職務行為”,成為法理辯論焦點。
關于員工個人違規操作問題,公司層面是否有相應的規章制度和監管措施?管理層是否知情等公眾焦點。
瑞德青春集團法人莊某玲的家屬表示,瑞德青春集團一直有嚴格的內部合規管理制度和操作規范,對新入職員工進行系統培訓,明確禁止任何形式的虛假宣傳和數據篡改。對于媒體報道的個別員工為追求業績違反規定的行為,屬于其個人行為,管理層在案發前并不知情。瑞德青春集團始終強調并要求員工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
對于被凍結資金中尚未明確的5.2億元,以及辯護律師提出的“超額查封”質疑。瑞德青春集團法人莊某玲的家屬表示十分委屈,且對法院依法凍結涉案資金表示理解。但正如辯護律師指出的,有數億元資金被查封時缺乏明確依據,且至今未退還。這部分資金中包含了公司用于合法經營、支付供應商貨款和員工工資的款項。超額查封確實對公司正常運轉和員工生計造成了嚴重影響,期待二審能依法厘清資金性質,保護企業的合法財產權益。
瑞德青春將干細胞針劑與檢測儀器捆綁銷售,檢方認定其屬于“詐騙工具”。但辯護方指出,判決書未論證 “干細胞臨床應用禁令”與“詐騙故意” 的直接關聯:國家禁止干細胞臨床應用,但未否定其科研價值。
瑞德青春集團法人莊某玲的家屬表示:推廣干細胞項目是基于國內外相關領域的科研進展和潛在價值,并與一些研究機構有合作探索(非直接臨床應用)。當時的理解是,在明確告知客戶性質、不涉及治療承諾且用于科研合作或健康管理探索的前提下進行。當然,對于國家政策的理解和執行可能存在偏差,但瑞德青春集團主觀上并非故意欺騙。若企業以“”科研合作”名義推廣,是否構成虛構事實?法庭未對專業領域進行司法鑒定,存在程序瑕疵。遺憾的是,一審判決在認定我們“詐騙故意”時,似乎并未充分考量我們推廣時的具體背景和認知,也缺乏對項目性質的專業司法鑒定。
此前多家媒體報道,瑞德青春珠海案涉案金額高達約13.6億元,而被查封的集團資金約為20億元。在審理過程中,辯護律師提出了諸多質疑。一方面,律師認為存在超額查封的問題,疑為超額查封的數億元并未退還給企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應當與案件有關且不得明顯超標的額查封、扣押、凍結。若存在超額查封,這不僅損害了企業的合法權益,也可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另一方面,律師對檢方未蓋章的被害人名單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提出質疑,指出名單中存在錯誤,甚至有被告人被錯誤地列為被害人。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是案件公正審判的基石,若被害人名單存在問題,必然會影響對案件事實的認定。此外,律師還質疑公訴人未提供全案同步錄音錄像,并指出檢察院移送卷宗中的矛盾,引發了對證據隱匿的懷疑。這一系列質疑,也使得部分人對案件性質產生了趨利性執法的懷疑。
本案宣判之際,正值《民營經濟促進法》于 2025年5月20日正式落地施行。這部旨在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法律,本應成為民營企業合法經營的保障和發展的助力。然而 “瑞德青春案” 所暴露的種種問題,卻讓公眾看到了在法律實踐中,民營企業權益保護仍面臨諸多挑戰。如何在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同時,準確界定企業責任,確保司法程序公正透明,切實保護民營經濟的合法權益,成為了擺在社會各界面前的重要課題。
目前,“瑞德青春案” 雖然已經一審宣判,但圍繞案件的諸多爭議點仍在持續發酵。社會各界都在密切關注案件后續是否會有新的進展,相關爭議問題能否得到妥善解決。指尖新聞也將持續關注本案二審進展及相關制度完善動態,為公眾帶來最新、最全面的報道,推動事件朝著公平、公正的方向發展。(記者 劉璽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