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賢文化根植于傳統鄉村社會,“新鄉賢”是鄉村人才隊伍中的重要力量,應予以充分重視并促進“新鄉賢”反哺鄉村發展。
找準“基調”,以“新鄉賢”凝聚鄉村人才隊伍“戰斗力”。“功以才成,業由才廣”,推進鄉村振興,本土人才是關鍵。許多從農村走出去的行家里手、業界精英,在外事業發展成功,同時對故土有著深刻地眷戀和認同,大都具有反哺鄉里、回報家鄉的強烈意愿。相比引進外地人才,讓“新鄉賢”回歸故土難度更小、成本更低。要以“新鄉賢”的故鄉情感為紐帶,建立鄉賢返鄉創業服務專班,落實鄉賢聯系制度、關愛制度等機制。動態關注在外鄉賢的工作情況、返鄉意愿,讓“新鄉賢”了解家鄉近期發展變化,安排專人定期對其本地親屬開展走訪慰問,展示在外鄉賢的風采成就,持續加強聯系聯絡,激發鄉賢回歸熱情,讓“風箏不斷線”。
發穩“和聲”,以“新鄉賢”筑牢鄉村社會治理“壓艙石”。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鄉村變化日新月異,但傳統的社會架構依然存在。鄉賢作為村中德高望重,具有較高威信、道德內涵和文化修養的一批人,在彌合社會分歧、協調內部矛盾中發揮的作用不可或缺。要堅持黨建為引領,對鄉賢參事方式、參事范圍、參事規則等方面予以制度性的規范,進一步健全完善鄉賢身份的激勵機制,激發鄉賢參與鄉村事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引導鄉賢參與基層矛盾調解,建立矛盾糾紛常態化調處機制,選拔一批民間調解能手組成矛盾調解隊伍,為群眾解決急難愁盼的問題。
唱好“高音”,以“新鄉賢”繪就鄉村文明新風“同心圓”。推進鄉村振興,需要發揮精神文化的引領作用,通過先進典型宣傳、榜樣示范效應,涵養鄉風民風。“新鄉賢”來自鄉村,熟悉傳統文化和鄉村情況,又具有新知識和新眼界,使現代社會價值觀具有“可譯性”。要充分發揮鄉賢“榜樣”和“橋梁”的宣傳帶動作用,依托道德評議會、黨員群眾大會開展法律法規、惠農政策、村規民約的宣講,以當地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把形勢講清楚、把政策講透徹、把道理講明白,使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特別是惠農政策家喻戶曉,讓村民行為有法度、操守有規范、價值有引領。
匯聚“新鄉賢”譜好鄉村人才序曲,讓“新鄉賢”在鄉村振興中發揮大作用。(李淼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