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規定,120救護車只承擔院前急救職能,不負責送患者出院。如果患者出院時因骨折、癱瘓等原因無法乘普通車輛,就需要轉運車。然而,目前很多醫院都沒有正規的針對非急救患者的轉運業務,近日,壹粉“031625”報料,他朋友使用醫院門口趴活的車接患病親人出院時,約5公里的路程被收費400元,是出租車價格28倍還多。
打車14元 “出院用車”收400元
徐先生介紹,不久前他的一位朋友從位于臨沂市河東區的某醫院醫療區接患病親屬回家。因患者病危,放棄了繼續治療,身體狀況很差,無法乘坐普通車輛。
當時,在醫院停車場靠近門口的位置,有一輛個人營運的“出院用車”正在接活,里面有氧氣瓶和擔架等設備,可以接送患者。因患者生命危在旦夕,非常緊急,徐先生的朋友沒來得及和對方商量具體價格,就乘坐了該車。
徐先生表示,他的朋友也明白接回家的患者身體狀況很差,普通出租車可能不愿接單,其他人的車輛也會忌諱。本來預計送這一趟頂多一兩百元,沒想到對方收了400元。徐先生稱,從醫院到患者目的地距離只有5公里左右,出租車的收費價格不超過14元,“出院用車”收費高得有些離譜,是出租車價格的28倍多。
“病人看病把錢都花得差不多了,再拿這400元也很困難。”徐先生和他的朋友希望管理部門能制定一個合理的收費標準,不要出現漫天要價的情況。
危重患者收費價格 比普通患者翻番
8月15日,記者趕赴位于臨沂市河東區的這家醫院,在醫療區入口處的停車場看到了徐先生所說的“出院用車”。這是一輛白色的輕型客車,外觀跟普通車輛沒有區別。
記者通過敞開的車門看到,該車車廂經過了改裝,中后部的座椅只保留了3個,中間空出來的位置放著一個可以推拉的折疊擔架,副駕駛座位的后方還有兩個氧氣瓶,從內部構造看很像救護車。車輛前擋風玻璃下放了一張“出院用車”標示牌,牌子上印有聯系電話,標注著“擔架、氧氣”字樣。
記者在現場注意到,同類型車還有另外一輛,其前擋風玻璃下的標牌寫著“出租擔架、氧氣瓶”的字樣,也留有聯系電話。
隨后,記者撥打了其中一輛“出院用車”的電話,以轉送一位“腿部骨折”患者回家康復的名義詢問收費情況,對方問清距離和患者身體狀況后表示需要200元。
上述對話中,記者描述的目的地距離醫院26公里,出租車單程收費57元,“出院用車”報出的價格確實比出租車高一些。“出租車往返得一百多,(出院用車)他這車還得空車返回來,收兩百元不算太高。”附近一位了解“出院用車”的醫院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出院用車”是看人收費,路程遠近其次,如果是放棄治療或身體狀況很差的危重患者,收費價格會比普通患者翻番,“畢竟除了這種車之外沒人愿意接送這樣的患者。”
“出院用車”是黑車 不好抓現形
連續兩日,記者走訪臨沂多家醫院,發現個人營運“出院用車”的情況非常普遍,其收費模式與記者在臨沂市河東區的那家醫院了解到的情況多有相同之處。
記者以患者家屬的名義聯系多家醫院的工作人員,詢問醫院是否有車輛能將患者轉運回家,都得到了否定的答復。
個人改裝的“出院用車”確實滿足了一部分病患轉運乘車的需求,不過記者從臨沂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河東大隊了解到,此類車輛屬于非法營運,在查處范圍內。
“這類車輛不好抓現行。”河東大隊一名工作人員介紹,他們的確曾接到過上述位于臨沂市河東區的那家醫院非法營運“出院用車”的舉報,但趕赴現場后他們發現,被舉報車輛正停放在停車場內,并未上路營運,無法完整取證。遂找到駕駛員進行了教育,對其講清非法營運應該承擔的責任。(記者 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