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8月22日電(記者 周聞韜)重慶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名譽權民事公益訴訟案近日經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調解結案,被告人唐某同意公益訴訟起訴人全部訴求,并承諾在媒體公開道歉。
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3月31日下午,多名撲火人員在四川省涼山州木里縣發生的森林火災中壯烈犧牲。同年4月2日19時,被告人唐某在其家中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了多句針對烈士的不當言論,后自行刪除該信息。但由于其言論被微信好友截圖轉發,在互聯網上引發了不良影響。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起訴認為,被告人唐某在朋友圈中對四川涼山州木里森林火災遇難的烈士發表侮辱性言論,侵害烈士榮譽,在社會上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故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被告人唐某在國家級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烈士名譽。
案件受理后,在舉證和答辯期間,因原、被告均向法院申請調解,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遂于近日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調解。調解中,被告人唐某認識到自身言行不當所造成的惡劣影響,同意公益訴訟起訴人全部訴求,承諾在國家級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唐某同時表示,將深刻反省自身言行,積極改正錯誤,自覺維護英烈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