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12月29日電(記者陳諾)記者從安徽省總工會了解到,隨著《安徽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的正式出臺,明年5月起,當地職工合法勞動權益受侵犯可找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撐腰”。
此次條例明確,安徽省各級工會將設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由主任和二名以上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組成。主任由同級工會主席或者副主席擔任,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從工會會員中推選產生。縣級以上地方總工會、產業工會、開發區(工業園區)工會組織、鄉鎮(街道)工會組織可以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律師等作為本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特邀監督員,參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
據介紹,該委員會受理、交辦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行為的投訴和舉報,對職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提供幫助。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可以對用人單位進行必要的調查,查閱、復制有關資料,經過調查發現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法律法規、侵害職工合法權益行為的,可以根據用人單位和職工意愿,就有關勞動爭議組織雙方協商解決,做好化解糾紛工作。職工和用人單位不愿協商解決或者協商不成的,工會應當根據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的調查情況和處理建議作出處理意見。
未來,安徽省總工會將進行首批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的分級培訓、考核和聘任工作,發放《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證書》,逐步建立從各級總工會到基層工會的多層次勞動法律監督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