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海擁蓬寧
人的一生會經歷不同的角色變化,區別在于變化的多少和變化的質量。山里娃出身的山西貪官王月喜人生就像變臉,遺憾的是越變越糟,最終把自己變進監獄。
一變“紅棗書記”
1956年9月20日,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一平垣鄉某個偏遠山村老王家的一個男嬰出生,父母高興得心花怒放。因喜得貴子的日子是農歷八月十五第二天,就起名為“王月喜”。
王月喜很聰明,家庭的貧困、生活的艱辛、人生的磨難,成為他發奮讀書的驅動力。1974年,王月喜高中畢業,回村務農。小伙子在村里頗受重視,當上了生產隊長。他積極向上,干勁沖天,逐漸受到組織關注。1975年,王月喜晉升公社團委書記,很快入了黨。一年后,王月喜擔任了公社黨委副書記,年僅20歲。這個年齡在如今只是個大一學生,而當年王月喜已經成為鄉鎮領導干部,前程似錦。
時光運行到1978年,國家恢復高考。王月喜毅然放棄了職位,為夢想打拼,最終考上了山西師范學院政史系,時年22歲。在大學里,王月喜勤奮刻苦,品學兼優。深造4年畢業,正好趕上山西省委組織部在全省選拔二百名優秀大學生到基層任職,王月喜光榮入圍,被分配到臨汾市龍祠公社,擔任黨委副書記。
接下來,他的仕途就如同溫度計插到熱水里——直線上升:1983年底擔任臨汾土門鎮鎮長;1984年被越級破格提升為共青團臨汾地委書記(時年28歲,是該地區最年輕的處級干部);很快又被提拔為洪洞縣縣委副書記、地委農工部副部長、永和縣縣長、永和縣委書記、霍州市委書記、臨汾市宣傳部部長(市委常委)。
青云直上,官運亨通。王月喜為官大部分時間里,山里娃的本色沒變。他細致廉潔,精打細算,家里無論添置家電還是買一把菜,還是給孩子買了一條裙子,還是割回一塊肉,所有收支情況都被他詳細地記錄在一個筆記本上,一清二白。那時的王月喜為民辦事,有口皆碑。例如他在擔任貧困老區的永和縣縣長期間,精心打造了“紅棗文化”,將當地農民以此謀生的紅棗推向全國,反響良好,人們尊稱他為“紅棗書記”。
照此發展,王月喜的人生必定輝煌無比。但他的轉折點在哪里?
二變“賣官書記”
嚴格地說,王月喜墮落起點始于2000年3月。他相信了“當官靠活動”的俗語,托人找關系,四處打點,于當年5月調任霍州市委書記。他認識到了錢在官場上的威力,先成為“買官書記”,為接下來的“賣官書記”埋下了伏筆。
霍州是山西經濟強縣,以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雄厚的旅游資源而聞名。王月喜上任后,因地制宜,果斷提出“大旅游、大產業、大市場”的經營理念,打造獨特的旅游品牌,使霍州市財政收入從最初的2億元暴漲到8億元。
聲望鵲起,贊譽有加。但王月喜感覺讓那么多人發了財,自己卻掙這點干巴巴的工資,心理不斷失衡,政治覺悟也逐步下行。他發揮手握人事壟斷優勢,找到生財之道:賣官。
原霍州市某局局長老楊的描述形象生動:“一個局長,問他怎么當上的,他不說話,只伸一只手翻三次。”意思是花了15萬!其他行情:有實權、有錢的部門“一把手”(主要領導)15萬—20萬元;各鄉鎮和二類局“一把手”5萬—10萬元;其他單位一把手大約3萬元;一般副科級干部1萬元。
王月喜嚴格把控油水部門的“烏紗帽”,給的價碼少了絕對不通融。如2001年年底,王月喜在霍州市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將拉開帷幕。某重要科局一個名曰包周立(化名)的副局長,看到局長即將退休,他大有接班希望,但不給王月喜“表示”,十有八九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思來想去,他下定決心去找王月喜“買官”。
在王的辦公室,包周立把個人簡歷和裝著1萬元的信封一起放在茶幾上,但幾個月過去,杳無音信。他終于明白,1萬元不能等于15萬元!他決定按照行情賭個大的。他打聽到王月喜正在山西省會太原開會,迅速趕了過去。抓住午休機會,包周立來到王月喜在賓館下榻的房間,把裝有15萬元的大紙袋交給他。王微微一笑,堅定地說:“那事情我知道了,你誰也不用找了。”幾個月后,包周立如愿以償地坐上局長的寶座。
根據多家媒體報道:在眾多行賄人中,原霍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翟某令人注目,他先后向王月喜行賄48萬元。有了這樣的“榜樣”,霍州政法機關跑官成風,起訴書中“有名有姓”的就有15人之多。既有公安局副局長,也有法院院長,還有檢察院副檢察長。最具諷刺意味的是,霍州某鄉黨委書記幾次給王月喜送錢,只為能到檢察院反貪局擔任局長。讓行賄者當專門查行賄受賄的檢察院反貪局長,千古奇聞。
王月喜在霍州三年,肆無忌憚地提拔調整干部一千多人次,科級干部由原先五百多人暴增到一千多人。就連希望進機關或事業單位的人也必須向王月喜“表示”。他在霍州這三年,該市“吃財政”的人比以前增加了1800多人,某政法部門有300多人,其中王月喜批準進入的就多達80多人。
三變“索賄書記”
王月喜從小受窮沒錢,成年后想擁有大量錢的愿望十分強烈。年輕時還能克制,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職務的提升,這種欲望有了實現的條件,而且又嘗到了權力“變現”的甜頭。這個原本樸實無邪的山里娃變了,不僅頻繁受賄,還不斷索賄,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
一個名曰莫屏囤的行賄人,其朋友從事焦煤生產,涉及污染環境,環保部門要關停他高價改造重建的焦爐。此老板找莫屏囤幫忙,莫找到王月喜,說其朋友愿意給20萬元,請求幫忙。然后,莫屏囤先送上10萬元。
王月喜發話,焦爐被保護下來,看起來要塌天的事情就這樣輕松搞定。看到難題已經解決,莫屏囤動了小心眼,把剩下的10萬元留下了。但王月喜卻銘記當初約定價碼,竟然打電話催要余款。莫屏囤無奈,只得交出10萬元。
我出錢,你辦事,彼此兩清,互不相欠,這是行賄受賄雙方彼此悄然達成的默契。但王月喜卻打破這個潛規則,繼續厚顏索取,在莫屏囤身上“榨油”。2000年5月的某一天,莫屏囤突然接到王月喜從北京打來的長途電話,讓他速帶8萬元送到北京。莫屏囤乖乖照做。
王月喜回來后,給了他一大把餐飲費、交通費等發票,錢一直不還。事情還沒完。王月喜看到莫屏囤如此善解人意,就把他當成隨時可用的“銀行提款機”。2004年的某一天,王月喜雖然不在霍州工作,但仍然下令,讓莫屏囤自己開車,趕到王在臨汾市委宣傳部的辦公室。到了后,王月喜說,因為有人不斷地上告他,他需要大量花錢擺平,已經花費了十幾萬元,希望莫屏囤能幫助處理一下這些費用。莫心里老大不舒服,但表面上還要笑容滿面地承諾幫忙。
就這樣,王月喜累計從莫屏囤處收了接近40萬元。
四變“賣書書記”
王月喜刮錢手段多種多樣,除了賣官、替人辦事等,還有大多數貪官所不具備的——賣書。
王月喜很有文采,能寫文章,還會寫詩歌。十幾年時間,他分別在中央和地方的十多家報刊上發表上百篇散文、詩歌。從1995年出版第一本書至入監,王月喜總共出版圖書20余本,累計200多萬字。在山西臨汾和霍州等多處旅游景點的顯要位置,都能看到王月喜所作的《臨汾賦》和《霍州賦》。更厲害的是,他的散文《朱家院》竟能入選山西省小學課本,他本人是中國作協會員。王月喜如同宋徽宗,如不從政,一定是個杰出的文學家。
出書后,王書記“上門直銷”,一手送書,一手要錢。寫書已經成了撈錢手段,早已失去那份高雅。堂堂市委宣傳部部長,竟然搞非法出版賺錢!為了加大“服務力度”,他向下屬單位索要“空白零售發票”,甚至從北京、太原等地非法購買大量假發票,作為給購書單位的報銷憑證。
王月喜酷似乾隆帝,除了自己寫文寫詩,還組織了一個寫作班子為其代勞,然后署王月喜的名出書。例如一套《曹端研究文叢》,就有20多本書。這些書的標價很高,無法在當地新華書店公開出售,都被王月喜推銷到機關企事業單位。令人發指的是,為完成王月喜強行攤派的“任務”,某些單位領導購書后,書款從職工工資中扣除!這使得原本經濟拮據的職工雪上加霜。
諷刺的是,王月喜還出版了很多《廉政讀本》,勉勵霍州廣大干部“勤政為民,廉潔奉公”。妓女立“貞潔牌坊”,貪官出“廉政教材”。
五變“造假書記”
王月喜大肆索賄受賄,灰色收入猛增,心理稍微平衡。但他和同期出道的朋友、同學對比,心理再次失衡。他們有的官至廳長,有的成為巨富,而自己“一直很勤奮,很節儉,才華橫溢”,遠在那些人之上,卻沒人家混得好。
滿腹牢騷的王月喜做出了匪夷所思的荒唐舉動。
2002年,王月喜在中央黨校學習了4個月,舉行畢業典禮時,黨和國家領導人前來為學員代表頒發畢業證書。王月喜不是學員代表,自然沒機會近距離接觸領導人。他竟然通過電腦合成,偽造自己與國家領導人合影,并將這張虛假照片印在《在縣委書記崗位上》一書的扉頁。
隔了一段時間,又有位國家領導人到山西臨汾視察。王月喜故技重施,將自己頭像剪輯合成到中央領導與臨汾市委市政府領導的合影里,厚顏無恥地作為霍州署大堂背景。
此舉完全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霍州一大批老干部在發往中央和省市的多封告狀信里,將此列為問題之首。
六變“重刑罪犯”
王月喜在霍州三年,雖然經濟暫時上去了,但社會風氣敗壞了,一大批干部垮了下來。王月喜剛到霍州時,老百姓充滿了期待。老干部們看到王月喜做出一定政績,本來對他印象很好。但王月喜大肆賣官謀利,讓老干部們義憤填膺!他們經歷了戰爭年代,深深懷念毛澤東時代干部的清廉,決心與腐敗分子斗爭到底!
2003年,王月喜擬升任臨汾市委宣傳部部長。山西省委組織部進行公示。公示期為6月12日開始,6月18日結束。
老干部們得知后,簡直氣炸了肺,“這樣的官員還能越升越高?荒唐至極!” 一群已入古稀之齡的“老革命”們拼上了,決定舉報!在寄出數封舉報信沒有音訊后,他們包了兩輛車,驅車3個多小時遠赴省城,當面舉報,未果。他們又推舉代表老張在北京居住5個月,不定期地去遞交舉報信。
他們義無反顧地在舉報信上署上了自己名字、原來的職務、黨齡、聯系方式。這一告就持續了四年多,舉報人從17名開始,陸續增加到128名。其間先后有十多位老干部離世,剩下的人堅持不懈。但老干部長期的上訪告狀并沒有撼動王月喜,讓王垮臺的是一樁刑事案件。
2006年1月4日,霍州發生一起命案,行兇者是霍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干警朱某某。山西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調查后發現,當日參與斗毆的有朱的母親、臨汾市人大代表范某某,朱在霍州市檢察院工作的哥哥以及多名警察。
此案在當地轟動一時,影響惡劣。山西省公安廳迅速成立專案組,嚴查這起具有黑社會團伙勢力性質引發的命案。經查,朱某某的父親系霍州市某政協委員。案發前,霍州已盛傳他與王月喜關系深厚。專案組調查認定,朱的兩個孩子進入公、檢機關均由王月喜簽字認可。血案發生后,霍州市公安局、檢察院超編一事也像海底冰山浮出水面。
王月喜正式進入紀檢、檢察機關的視野,這個一直當紅的政壇明星厄運開始了。
王月喜很快被免去臨汾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職務,改任山西省某大學黨委副書記。2007年6月,王月喜正在臨汾某醫院治病,當即被山西省紀委專案組帶走,很快被“雙規”了。7月26日,他被免去臨汾市人大代表資格。7月30日。山西省委常委會做出決定,開除王月喜的黨籍和公職,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查處。8月6日,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王月喜涉嫌貪污立案偵查。2007年9月1日,王月喜被批準逮捕。同年12月28日,山西省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王月喜涉嫌貪污受賄一案。
王月喜對檢察機關指控的69項受賄和8項貪污事實供認不諱,當庭吟詩反省。法院審理查明:王月喜利用職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226萬元,貪污39萬元,兩項總計265萬元。
2008年1月8日,該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王月喜有期徒刑九年,以貪污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王月喜沒有提出上訴。
王月喜這個曾經榮獲林業部三北防護林建設功臣、山西省杰出青年、全國農村改革百家新聞人物、山西省科技興市十大功臣、中國優秀改革人物、中國百名行業創新杰出人物等榮譽稱號的才俊,為錢所惑,忘記初心,釀成人生悲劇。
(本文除王月喜外,其余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