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歲在劍南春酒廠工作,33歲任廣漢市市長。曾被稱作“美女市長”的江建君于2018年2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當年8月,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隨后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由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江建君涉嫌犯受賄罪一案進行審判。此后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再無進一步的公開消息。
江建君所犯何事?受賄金額有多大?
日前公開的廣漢市房產商鄧明貴行賄案一審判決書中,披露了江建君部分受賄細節。
判決書顯示,江建君任廣漢市市長期間,曾兩次收受鄧明貴的“感謝費”:一次是2007年,在一加油站,江建君讓弟弟與鄧明貴接頭,拿回一旅行袋轉交給她——袋中裝有100萬元現金;另一次是2009年,在江建君所住小區,鄧明貴將一個旅行袋直接交給江建君,袋中同樣裝滿100萬元現金。
8年市長,8年國企紀委書記
江建君出生于1968年12月,四川綿竹人。1985年12月,剛滿17歲的江建君進入劍南春酒廠工作,此后又進入綿陽工業學校、東方電機廠學習和工作。
1996年起,江建君進入共青團系統,任共青團德陽市委干事,后又歷任德陽市青聯副秘書長、青聯秘書長、德陽市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秘書長。
2001年7月,還不到33歲的江建君由德陽市關工委秘書長轉任廣漢市委副書記、市長。自此當了8年廣漢市市長。直至2009年10月,轉任省屬國企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團)公司紀委書記。在這一職位上又是8年。2017年11月,轉任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不到4個月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幫開發商辦理土地變性 一次收100萬現金
江建君到任廣漢市市長不久,經德陽銀行行長李某介紹,與當地房產商鄧明貴相識。此后,鄧明貴經常請江建君吃飯或去她辦公室匯報工作。
2005年年底,鄧明貴得知金華村一塊安置用地想找企業合作開發商業住宅,但土地性質要由工業用地改為商住用地。鄧明貴看到了商機。
2007年春節,鄧明貴到江建君辦公室匯報工作,說豐收金華村安置用地變性之事,江建君讓他把手續完善了層層報上去,她給他批。
得到江建君的明確支持后,鄧明貴很有信心拿下這塊土地,就去找金華村。據鄧明貴供述,他當時跟金華村的干部說,“跑手續這塊沒有問題,我去找江媽說了的,她說土地變性這塊沒有問題。村上干部看到我和江建君走得很近,于是選擇與我簽訂了安置協議。“
據村干部說,當時有幾個老板想來開發。因安置用地轉性手續復雜,不容易辦。鄧明貴經常說他和市長江建君關系很好,很多事情他能擺平,土地變性他已經找江建君說了,沒得問題。村里為了盡快開發,最終選擇了鄧明貴來開發。
據鄧明貴供述,在變性過程中,江建君幾次叫他把資料報快點,“害怕拖久了競爭大了對我不利,她叫我不要東找西找地去找其他人。”因為她是市長,所有市政府的相關報告都是她一支筆審批。
各種手續很快順利完成。廣漢市國土局啟動了土地招拍掛程序。鄧明貴又讓人安排一名自己公司的員工和另一個老板參與競拍,不然湊不齊人數,啟動不了拍賣程序。最終鄧明貴的公司只舉了一次牌,以10.1萬元每畝的價格順利摘牌。
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鄧明貴準備了100萬元現金,裝在旅行袋里,準備給江建君送去。江建君說現在"不方便",讓鄧明貴跟她弟弟江某聯系。隨后江建君給弟弟打電話,讓他去找鄧明貴拿一個包裹,并囑咐拿包裹時不要說太多話,拿了就走。江某和鄧明貴在一個加油站路邊會面,鄧明貴從車上提了一個旅行包交給江某,說這是給“江媽”準備的,江某說了句“好,謝謝了”,兩人就各自離開。江某當晚將旅行包交給了姐姐江建君——袋里裝有100萬元人民幣現金,每張面額100元,100張一扎,10扎一捆,一共10捆。江建君說這是鄧明貴第一次送錢給她。
為什么鄧明貴給她送100萬?該判決書中江建君在證言中說:“有兩個原因,主要是鄧明貴全家被劉某挾持時,我及時安排公安局解救,對他全家有救命之恩;再加上鄧明貴覺得我有文化有知識,他說什么我會給一些正面的建議和引導;還有就是我是廣漢市市長,鄧明貴想和我維護好關系。”
鄧明貴供述中說,他送給江建君這100萬元現金有幾個方面原因:一是在金華村項目開發過程中,江建君給予了關照,他應該表示感謝;二是江建君多次說過,她以后要當廣漢市的市委書記,能夠在生意上給他更多關照,并說要介紹生意給他做。為了維系和她的關系,才給她送錢。
市長給開發商介紹生意 又收100萬感謝費
鄧明貴在江建君身上的苦心經營沒有白費,不久,江建君就給他介紹了一筆大生意。
2008年,四川東方軸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軸廠")要搬遷,老板張某想將原廠土地性質由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用于房產開發,但跑了幾個月手續,沒有任何進展。
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張某和江建君在廣漢市苑賓館吃飯,談起東軸廠土地變性及房產開發的事情。江建君說介紹一個人給他認識,幫他辦理土地變性之事。沒過多久,她就向張某介紹了鄧明貴。
一天晚上,江建君將鄧明貴和張某約到一起。江建君對兩人說,張某是外地人,土地變性的手續不好辦,手續方面鄧明貴熟一些,就讓鄧明貴幫忙辦理東軸廠土地變性的事情,負責跑手續。等土地變性后,讓鄧明貴和張某一起合作搞房產開發。兩人都表示同意。
鄧明貴供述,在離開途中,江建君叫他好好干,和張某處理好合作事情就行了,土地變性的事情她曉得去處理。
鄧明貴供述,這期間,有一次他與江建君吃飯時,江建君告訴他,東軸廠土地先由政府回收再掛牌出讓,政府只收取2萬元一畝的收益,這樣你們開發的成本就很低,利潤就更多了。“我聽后很高興連忙說謝謝領導。”
不久,鄧明貴又準備了100萬元現金,裝在一個布質旅行袋里。一天晚上,他帶著裝了100萬元的布質旅行袋到江建君居住的小區,將旅行袋遞給江建君,并說:“江媽,謝謝你哈,這100萬塊錢是我的一點心意。”江建君推辭了下就收下了。
江建君對辦案人員說,“在東軸廠原廠址土地變性過程中,我主要是主持召開土地出讓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會議同意土地用途調整后,保證政府收益不低于每畝2萬元”。至于鄧明貴送給她100萬元,可能是因為她介紹張某和他認識,鄧明貴賺到錢了,并想進一步維系和她的良好關系。
而每畝2萬元,無論是張某還是鄧明貴,也都覺得“是一個非常低的價格“。
省紀委監委通報稱其“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江建君受賄并不只這兩次。
2018年8月,四川省紀委監委公布決定給予江建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的消息中,有如此表述:
江建君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與管理服務對象長期保持不正當經濟往來,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
江建君收受鄧明貴的兩次賄賂都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前。說明除此兩次受賄,江建君還有其他受賄行為。江建君未能實現她對鄧明貴所說的“以后要當廣漢市的市委書記”,而是當了8年廣漢市市長后,轉任省屬國企的紀委書記。
曾為北京奧運火炬手 跑完廣漢第一棒
有人還注意到,江建君與已落馬的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云有所交集。
2001年,李成云任職德陽市委書記,也正是在這一年,江建君調任德陽下轄廣漢市委副書記、市長。
后李成云出任四川省國資委主任,2008年晉升副省長后,分管工業、科技、信息產業、國資等工作。李成云晉升副省長次年,江建君轉任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團)公司紀委書記。
2017年5月31日,李成云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江建君任廣漢市市長時,曾一度吸引了媒體的關注。2008年北京奧運圣火傳遞地考察選擇之際,江建君還代表廣漢市政府向北京奧組委鄭重提出將廣漢納為圣火傳遞城市的請求,并最終使廣漢成為四川唯一的縣級火炬傳遞城市。2008年,當奧運火炬抵達廣漢三星堆博物館進行展示時,時任廣漢市長的江建君作為第一棒火炬手,與汶川地震中的“可樂男孩”薛梟一起緊握火炬,跑完了第一棒。笑容粲然、氣質優雅,是江建君給廣漢市民的直觀印象。
這樣一個“氣質優雅“的女市長,比她大5歲的房產商鄧明貴卻人前人后稱她“江媽”。
【江建君簡歷】
江建君,女,漢族,1968年12月生,四川綿竹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12月參加工作。
1985年12月至1996年7月,在劍南春酒廠、綿陽工業學校、東方電機廠工作和學習;
1996年7月至2001年7月,歷任共青團德陽市委干事、青聯副秘書長、青聯秘書長、德陽市關工委秘書長;
2001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廣漢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
2009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四川省化工控股(集團)公司紀委書記;
2017年11月至今,任四川省鐵路產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董事。
(四川省紀委監委) 文/汪建華 資料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四川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