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2月25日電(記者賴星)25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上訴案進行庭審直播并當庭宣判,判處上訴人方衛平有期徒刑八個月。
此前,九江市武寧縣人民法院一審查明,2019年5月8日至15日,方衛平先后獵捕了3條烏梢蛇和2條王錦蛇。經鑒定,烏梢蛇、菜花蛇均屬江西省級重點保護動物。同年5月,方衛平還獵捕到2條眼鏡蛇。經鑒定,這2條蛇均為舟山眼鏡蛇,該物種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屬江西省級重點保護動物。
武寧縣人民法院以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狩獵罪數罪并罰,判處方衛平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一審宣判后,方衛平以量刑過重為由,向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方衛平并不構成非法狩獵罪,但他多次獵捕瀕危野生動物,嚴重破壞了當地野生動物資源,遂依法撤銷一審判決中犯非法狩獵罪部分,以非法獵捕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方衛平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