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5月31日電(記者劉鄧)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日前對兩個非法高利放貸惡勢力團伙公開宣判。其中以王某才為首的惡勢力團伙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聚眾斗毆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七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以徐某偉為首的惡勢力團伙犯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三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
據了解,自2012年以來,王某才先后成立了海南守財奴金融信息服務及儋州市雪中送炭信貸等公司,在儋州地區非法高利放貸,共發放高利貸297萬元,非法獲取高額利息110萬元。該團伙擅用軟暴力手段討債,使用上門送花圈、燒香、放鞭炮、涂油漆、貼照片、發視頻、限制他人自由等手段使債務人及其家人產生巨大恐懼。此外,王某才還向社會虛假宣傳投資理財信息,以許諾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5億余元。
以徐某偉為首的惡勢力團伙自2017年11月以來,長期在儋州地區非法高利放貸,采取發微信、播放高音喇叭、噴漆、辱罵、滋擾等軟暴力手段非法討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違法犯罪活動。該團伙共發放高利貸435萬元,非法獲利14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