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應征被查。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了解到,孫應征曾不顧下屬檢察院反對意見,拍板同意“湖北版孫小果”林明學假釋。
公開履歷顯示,2007年1月至2016年1月,孫應征任武漢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武漢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19年10月退休。
▲2016年11月,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孫應征率隊到武漢黃陂區調研司法行政社區矯正工作。圖片來源/黃陂區人大網
退休8個月后,孫應征被查。上述消息稱,孫應征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目前正在接受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5月28日,上游新聞刊發《“湖北版孫小果”林明學假釋三部曲曝光:特殊公函、副院長授意、政府出立功書》報道顯示,2011年7月間,林明學公司員工吳某雄向丁某和身居北京某單位下屬辦公室要職的朱某某行賄150萬元后,朱某某違規出具了“特殊業務關系人員”公函,丁、朱兩人拿著公函來到武漢市檢察院。
▲6月8日,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應征被查。圖片來源/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庭審信息顯示,武漢市城郊檢察院出具同意林明學假釋的意見書,“有些情非得已”。時任武漢市城郊檢察院檢察長向法庭提交的證據稱,丁、朱兩人找到時任武漢市檢察院檢察長后要求給林明學辦假釋,該院雖有不同意見,但被領導直接拍板假釋。接著,在時任武漢市中院副院長周濱的授意下,武漢市中院裁定假釋。
上述報道顯示,2011年7月27日,武漢市城郊檢察院出具同意林明學假釋的意見;同年8月10日,林明學被武漢市中院裁定假釋,考驗期至其刑滿之日。
湖北省紀委監委通報,2011年林明學被違法假釋后,又實施了故意傷害、容留他人吸毒、聚眾淫亂、行賄等多種犯罪行為,其多個“保護傘”也被查:武漢市市委原常委、武漢開發區工委原書記胡洪春,武漢市原政法委副書記周濱,武漢市黃陂區原政協主席李勝橋,武漢江漢區法院原院長劉漢強等人。
據悉,林明學已于2018年被重新收監;2019年,林明學被湖北黃石鐵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其中一項罪名為行賄罪。
上游新聞記者 牛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