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6月23日電(記者范春生)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3日公布毒品犯罪五個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首次公布的一起第三代毒品犯罪典型案例,被告人因販賣國家管控的精神藥品被判刑。遼寧高院同時發出禁毒司法提示,新型毒品偽裝程度高,須全方位多維度出招,從源頭堵截。
這起第三代毒品典型案例是程廣洋販賣毒品案。2019年10月11日,被告人程廣洋在沈陽市大東區一酒店內,與他人商定以每板75元的價格賣給對方50板(每板10片)國家管控的精神藥品泰勒寧片劑,后程廣洋去自己的車輛內取毒品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經審理認定程廣洋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
遼寧高院副院長吳廷飛介紹,2019年,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主要呈現案件數量小幅反彈、重刑適用率持續走高等特點。所涉毒品中,以鴉片、海洛因為代表的第一代毒品已少之又少,以冰毒為代表的第二代毒品占絕對多數,以新精神活性物質為代表的第三代毒品異軍突起,如巧茶、“奶茶”“開心果”“神仙水”等,較為常見的還有曲馬多、阿普唑侖、“小樹枝”(含合成大麻素)。
“6·26”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之際,遼寧高院還發出司法提示,新型毒品偽裝程度高,更易造成吸食者身體和心理雙重重度依賴,嚴重損害大腦中樞系統,致幻性強,一次吸毒嘗試即難以自拔。因此,務必時刻提高警惕,構筑全民拒毒防線,并全方位多維度出招,從源頭堵截毒品泛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