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沈陽7月15日電(記者李錚、于也童)以恐嚇、威脅、暴力等手段逼迫大貨車車主繳納高額費用,并組織“地下執法隊”肆無忌憚地對未交管理費的大貨車進行圍追、攔截、搶車……涉及案件200余起、被害人136名、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近日,沈陽市公安局遼中分局歷時兩年多偵破的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在遼中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告人已全部宣判完畢。首要分子劉某某(沈陽市遼中區人)及其主要成員共27人分別被判處2年3個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4月12日,沈陽市公安局駐遼中區掃黑除惡督導工作隊獲取重要線索:鞍山市臺安縣添贏汽車貸款銷售服務中心對掛靠其公司的大貨車車主采取暴力、軟暴力等手段非法收取高額管理費。沈陽市公安局遼中分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2018年6月,專案組先后將主犯卜某某(女,沈陽市遼中區人)及該公司相關人員抓獲,并通過對公司賬目及相關資料的梳理分析,獲取了大量犯罪證據材料。在查清該組織成員的活動軌跡后,其他主要成員也先后落網。
經查,該組織結構緊密、人員固定、人數眾多,并以暴力、軟暴力等形式“以商養黑、以黑護商”。截至案發,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辦企業8家,通過“地下執法隊”抓車等手段非法獲利1000余萬元。經審訊,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全部涉案人員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今年3月11日,專案組對該案偵查終結并移送起訴至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檢察院。
目前,該案共涉及強迫交易、尋釁滋事、職務侵占等案件200余起,構成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4個罪名。5月29日,該案已由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并進行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