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仝”為鏡,該學習的不僅是黨紀國法的條條款款,還有對公職崗位、公共權力的敬畏之心。
最近,“仝卓偽造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一事,被作為案例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學習讀本》——讀本中,“臨汾市紀委監委發布關于仝卓以偽造應屆生身份參加高考等問題調查情況的通報”作為“案例一”,被納入“政務處分典型案例”一章。一時間,網絡上掀起了“共仝學習”的熱潮。
回放仝卓事件,最初,這還只是一場明星直播翻車事件,還只是一個娛樂圈的八卦。
但是隨著較真的人越來越多,輿論形成的壓力越來越大,我們便看到了越來越多的信息被披露,越來越多的部門介入調查。
毫無疑問,這是一次輿論監督的典型范例。在該事件中,官方與民間、現實與網絡的互動是良性的、積極的。這也是為什么,處理通報公布后獲得了輿論的廣泛認可。
很多人可能沒有注意到,在成為《學習讀本》案例前,仝卓案就是一本“準教材”。
其處理通報發出后,不僅是臨汾市,同在山西的朔州市紀委監委,也督促教育部門以“仝卓事件”為鏡鑒,全面開展警示教育,著力構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壩。
甚至,遠在東北的黑龍江泰來縣司法局黨組,也組織開展了“汲取仝卓弄虛作假教訓廉政警鐘長鳴”主題黨日;云南臨滄市紀委監委,在集體約談教體局干部時,也提到“認真汲取仝卓案的教訓,保護公民的受教育權、保障教育公平公正”。
可以說,仝卓事件不是一起簡單的娛樂事件,而是事關教育公平、公職人員行為規范、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等諸多方面的社會公共議題。它完全有資格被當做一次典型案例,并從中充分吸取教訓,進行反復的學習。
有意思的是,公共部門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但通報處理完畢后,仝卓還在微博抱怨說,可以撤銷自己的學籍和學歷,但是不該撤銷自己的高考成績,言語之間,有很多不滿。隨后,輿論又為其進行了一場普法。
由此也可見,反思也有形式上和實質上的區別。仝卓需要學習的,恐怕還有很多。
在整個仝卓“身份造假”事件中,臨汾、延安兩地先后通報處理了21名相關責任人。在這21人中,8人被撤銷、免除或解聘職務,3名涉嫌犯罪者已移送司法機關。
這當中的每一個人,都應該進行深刻的自我反思。“仝卓案”中的每一個人,或礙于所謂的情面,或囿于所謂的關系,或是出于某種利益選擇了配合,選擇了違法違規,他們因此獲咎,也是罪有應得。
從后來的結果看,這些人恐怕都后悔莫及。但回到當時,他們確實就是這么“一人一個腳印”、環環相扣,臉不紅心不跳地把這事給辦了。所以,如何形成日常的監督氛圍和威懾力,也是一道重要課題。
也正因此,該吸取教訓的,遠不止仝卓及其周邊。以“仝”為鏡,太多的權力失范需要被警示。而在內容上,該學習的也不僅法律和規則的條條款款,還有對公職崗位、公共權力的敬畏之心。□與歸(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