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昌9月6日電(記者賴星)一男子通過支付比特幣的方式,兩次從境外購買毒品大麻葉……日前,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法院審理查明,劉某在國外留學期間曾服用大麻。回國后,為吸食大麻,劉某通過手機聊天軟件與賣家取得聯系,并兩次從境外購買毒品大麻葉,所購大麻葉凈重合計63.54克。其中,2019年12月,他在支付0.069比特幣毒資后,賣家將大麻葉夾藏在麥片中郵寄至國內,包裹在天津濱海機場海關報送時被查獲。2020年2月,劉某在支付0.0538比特幣毒資后,賣家將毒品郵寄至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3月8日,劉某主動配合新余海關緝私分局民警將郵寄至萬載縣郵政局的包裹查獲。
經檢驗,劉某兩次購買的大麻葉中均含有大麻酚、大麻二酚、四氫大麻酚成分。法院審理后認為,劉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相關管理規定,兩次從境外購買毒品大麻葉共計63.54克,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走私毒品罪。